1、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试行)解读(试行)解读深圳中原建筑中心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3年10月28日code of this report|2目录总则总则重点名词解释重点名词解释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总图设计总图设计1234建筑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建筑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建筑分类设计建筑分类设计56Part 1Part 1总则code of this report|4总则1.为了提高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规范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管理的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设
2、计和建筑设计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3.本规定中某些条款需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相关条款配合执行。4.本规定未尽之处应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6.本规定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Part 2Part 2重点名词解释 建筑容量名词 建筑术语 各类建筑名词code of this report|6重点名词解释一、建筑容量名词一、建筑容量名词1.1.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地面以上建筑层高、阳台(或开敞式公共走道)面积、虚空间等超过本规定相应规定限值,应占
3、用地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的建筑面积。2.2.地上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公共利益,或为保证公众安全、改善环境、鼓励配件机动车停车位等目的,经核定允许在地上规定建筑面积以外增建的特定用途的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地上架空公共空间、架空共用停车位以及消防避难空间等。3.3.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公共利益,或为保证公众安全、改善环境、鼓励配件机动车停车位等目的,经核定允许在地下规定建筑面积以外增建的特定用途的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人防、公用设备用房、共用机动车停车库、公共通道等。4.4.建筑面宽:建筑面宽:建筑物沿控制面的正投影长度。重点名词重
4、点名词(解读:这部分面积在设计的初衷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中的,但是由于超过规范的相应(解读:这部分面积在设计的初衷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中的,但是由于超过规范的相应(解读:这部分面积在设计的初衷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中的,但是由于超过规范的相应(解读:这部分面积在设计的初衷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中的,但是由于超过规范的相应规定值,而须要增加到计容建筑面积中)规定值,而须要增加到计容建筑面积中)规定值,而须要增加到计容建筑面积中)规定值,而须要增加到计容建筑面积中)code of this report|7重点名词解释5.5.建筑覆盖率建筑覆盖率:建筑覆盖率一般是指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
5、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对建筑覆盖率有分级控制要求时:a)a)一级建筑覆盖率:一级建筑覆盖率: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裙房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b)b)二级建筑覆盖率:二级建筑覆盖率: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塔楼建筑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覆盖率分级控制,要求更加严格建筑覆盖率分级控制,要求更加严格 code of this report|8重点名词解释二、建筑术语二、建筑术语1.1.天井:天井:包括内天井、功能性开口天井及非功能性凹槽。a)内天井内天井:四周均被建筑围合的露天空间,主要用以解决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b)功能性开口天井功能性开口
6、天井:三面被建筑围合的露天空间,仅一面开口,且该开口是住宅建筑、宿舍建筑、商务公寓户内房间(含客厅或会客空间、卧室、厨房、卫生间)通风采光的唯一来源。c)非功能性凹槽非功能性凹槽:三面被建筑围合的露天空间,仅一面开口,但朝向该开口的住宅建筑、宿舍建筑、商务公寓户内房间(含客厅或会客空间、卧室、厨房、卫生间),有除此以外其他的通风采光来源。内天井内天井功能性开口天井功能性开口天井非功能性凹槽非功能性凹槽 对天井做了明确的分类并解释对天井做了明确的分类并解释code of this report|9重点名词解释三、各类建筑名词三、各类建筑名词建筑按使用功能及属性可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7、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包括厂房、研发用房(新型产业用房)、仓库、物流建筑。1.1.城市综合体:城市综合体: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总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2.2.商务公寓(公寓式办公楼):商务公寓(公寓式办公楼):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单元内设有办公、会客空间、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的办公建筑,也可称为公寓式办公楼。对城市综合体和商务公寓有更明确的定义对城市综合体和商务公寓有更明
8、确的定义Part 3Part 3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栋数code of this report|11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一、建筑面积一、建筑面积1.1.半地下室所在层数及建筑面积按如下方式判定:半地下室所在层数及建筑面积按如下方式判定:a)全部用作人防、公用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通信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制冷机房等)、共用机动车停车库、24小时对公众开放的公共通道及到达上述空间所必需的交通空间等用途时,该层的层数不计入地面以上层数,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并按地下室相关要求控制。b)全部或部分用于除a)条规定功能以外的其他用途(如商业、
9、办公、仓储等):当其他用途房间顶板全部或部分露出室外地面的高度大于1.5m时,该层的层数计入地面以上层数,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当其他用途房间顶板露出室外地面的高度均不大于1.5m时,该层的层数不计入地面以上层数,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明确地下和半地下层的判定明确地下和半地下层的判定code of this report|12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c)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时,按以下标准确定: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包括路边绿化带,下同)直接相邻的,以城市道路或路边绿化带标高加0.3m作为建筑室外地面标高;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不直接相邻,或建筑基地原始标高及设计标高均高出相邻城
10、市道路标高超过1.5m的,取建筑基地原始标高及设计标高中的较低值作为室外地面标高。1.5M地面商业、办公、仓储等商业、办公、仓储等计入地面以上层数计入地面以上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入地上建筑面积1.5M地面商业、办公、仓储等商业、办公、仓储等不计入地面以上层数不计入地面以上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计入地下建筑面积 室外地面标高确定室外地面标高确定code of this report|13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2.2.可计入地上核增面积的情形可计入地上核增面积的情形a)a)全全天可通行的城市公共通道天可通行的城市公共通道建筑楼层(包括首层)内的城市公共通道,同
11、时满足车行通道净宽不小于4m且梁底净高不小于5m,或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3m且梁底净高不小于3.6m。b)b)建筑建筑楼层架空作城市公共空间楼层架空作城市公共空间建筑首层或与城市公共通道连通的建筑楼层架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保证24小时全天候对公众开放,不得封闭,同时满足架空层梁底净高不小于3.6m。4m5m3.6m3m 可计入地上核增面积的情形可计入地上核增面积的情形code of this report|14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c)c)建筑建筑楼层架空作公用停车场楼层架空作公用停车场 建筑首层或裙房屋顶层塔楼底部架空用作公用停车场(宗地共用或公众公用);建筑楼层架空用作公用停车场(宗地共用或公
12、众公用),且层高不得超过4.2m。本条所述公用停车场是指可供宗地内所有业主或社会公众共同使用。d)d)按消防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避难空间按消防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避难空间按消防规范要求所必需的间隔层数(或间隔高度)设置的层高不大于5.1m避难层中,专用于避难间的建筑面积。楼层架空用作共用停车场时,层高不得超过4.2m。楼层用作避难层时,层高不得超过5.1m。4.2m5.1mcode of this report|15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e)e)建筑建筑首层或裙房屋顶架空作公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首层或裙房屋顶架空作公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场地场地建筑首层或裙房屋顶层塔楼底部架空,用作公共绿化或公众
13、休闲、活动场地,同时满足梁底净高不小于3.6m;属于架空公共绿化的,绿化形式应为覆土种植且覆土厚度不小于0.5m,绿化面积不小于架空部分或裙房屋面建筑面积的50%。架空层架空层覆土厚度覆土厚度0.5m0.5m梁底净高梁底净高3.6m3.6mcode of this report|16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f)f)建筑建筑塔楼楼层架空作公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塔楼楼层架空作公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场地场地 整栋或整座的保障性住房楼层整层或局部架空,用作公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场地 除规定外的其他建筑塔楼楼层整层架空,用作公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场地,同时满足梁底净高不小于3.6m(当与避难层结合设
14、置时,梁底净高可不受此限制);除商务公寓外的公共建筑及每个交通单元6户及以上的住宅、宿舍、商务公寓楼层局部架空,用作公共绿化或公众休闲、活动场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每层集中设置且不超过一个;架空高度不少于两个标准层;对外开敞面的边长不小于架空空间内侧水平周长的1/4。楼层整层架空,梁底净高3.6m楼层局部架空,架空高度两个标准层(除商务公寓外的公共建筑及每个交通单元6户及以上的住宅、宿舍、商务公寓楼层局部架空)code of this report|17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局部架空空间(入户花园)对外开敞面外开敞面六户及以上住宅楼层局部架空用作公共绿化等空间时,每层集中设置且不超过一个。六户及
15、以上住宅楼层局部架空用作公共绿化等空间时,对外开敞面的边长不小于架空空间内侧水平周长的1/4。注:六户以下住宅楼层局部架空仍可设置多个,但需满足透空、通高高度两层及以上的空间总投注:六户以下住宅楼层局部架空仍可设置多个,但需满足透空、通高高度两层及以上的空间总投注:六户以下住宅楼层局部架空仍可设置多个,但需满足透空、通高高度两层及以上的空间总投注:六户以下住宅楼层局部架空仍可设置多个,但需满足透空、通高高度两层及以上的空间总投影面积不超过本层建筑面积影面积不超过本层建筑面积影面积不超过本层建筑面积影面积不超过本层建筑面积10%10%10%10%的规范要求。的规范要求。的规范要求。的规范要求。c
16、ode of this report|18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骑骑楼空间楼空间梁底净高梁底净高3.6m3.6m净宽净宽3m3mg)g)建筑建筑首层沿街开辟骑楼作为城市公共首层沿街开辟骑楼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空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有关上层次规划的城市设计要求中明确规定需设置骑楼的;骑楼的净宽不小于3m,梁底净高不小于3.6m;骑楼地坪标高应与周边城市人行道一致,地面应符合城市人行道地面标准;骑楼空间范围内不得设置结构连梁、连板。code of this report|19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3.3.可计入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的情形:可计入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的情形:a)城市规划确定的
17、地下室内24小时对公众开放的城市公共通道,同时满足车行通道净宽不小于4m且梁底净高不小于5m,或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3m且梁底净高不小于3.6m。5M3.6M3M车行通道车行通道人行通道人行通道 可计入地下核增面积的情形可计入地下核增面积的情形code of this report|20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商业建筑类型商业建筑类型普通商业建筑普通商业建筑集中式大型商业集中式大型商业建筑建筑集中式超大型商业建筑集中式超大型商业建筑单层商业建筑面积单层商业建筑面积80008000首层层高5.1m6.6m6.6m二至六层层高5.1m5.1m6.6m七层及以上层高4.5m4.5m4.5m层高标准值2.2
18、m注:1.普通商业建筑:单栋商业功能规定建筑面积小于15000;2.集中式大型商业建筑:单栋商业功能规定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3.集中式超大型商业建筑:单栋商业功能规定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可计入地下核增面积的情形可计入地下核增面积的情形4.4.应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的情形:应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的情形:a)建筑层高超过规定的层高限值时,按下式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核减建筑面积(超高空间总高度-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超高空间投影面积 公式1商业建筑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商业建筑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code of this report|21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注:1.普通物流建筑:单栋物
19、流功能规定建筑面积小于50000;2.集中式大型物流建筑单栋物流功能规定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物流建筑类型物流建筑类型普通物流建筑普通物流建筑集中式大型物流建筑集中式大型物流建筑单层物流建筑面积单层物流建筑面积80008000首层层高6.6m6.6m二至六层层高5.1m6.6m七层及以上层高4.5m4.5m层高标准值3.0m商业建筑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商业建筑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code of this report|22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建筑类别建筑类别层高限值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层高标准值住宅建筑单一层高3.6m2.2m错层式住宅户内起居室(客厅)4.2m宿舍建筑单层床3.3m双层床3
20、9m办公建筑首层6.0m标准层4.5m商务公寓标准层3.6m避难层5.1m特殊单层厂房8.0m超过8.0m计两层厂房首层6.0m3.0m标准层5.4m研发用房(新型产业用房)首层6.0m标准层4.5m仓库首层8.0m标准层6.0m其他各类建筑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其他各类建筑层高限值、层高标准值code of this report|23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b)阳台、开敞式走道面积超过规定限值:超过部分总投影面积的一般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c)虚空间 户内透空、通高空间超过规定限值户内透空、通高空间超过规定限值户内透空、通高空间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之和超过规定限值,按下列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核减
21、建筑面积(透空、通高空间总高度/标准层层高-1)超高空间投影面积 公式2层高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的阳台层高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的阳台不满足阳台设置规定,层高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的,该阳台上部空间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之和按下列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核减建筑面积(阳台空间总高度/标准层层高-1)阳台空间投影面积 公式3 明确规定户(层、功能区)内不得设置透空、通高空间但仍设置的明确规定户(层、功能区)内不得设置透空、通高空间但仍设置的其透空、通高空间按层计算的投影面积之和全部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建筑平面的挖空部分建筑平面的挖空部分存在搭建使用可能性的空间,应根据其所处位置以及进深、开间等具体情况视为阳台
22、或房间,其投影面积按相应的面积计算方法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难以判定的可报请市规划国土委员会组织专家审议。code of this report|24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二、建筑高度二、建筑高度1.1.非特殊控制区范围内的平屋顶建筑,一般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最高点的垂直高度计算非特殊控制区范围内的平屋顶建筑,一般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最高点的垂直高度计算建筑高度,满足下列条件的屋顶突出物建筑高度,满足下列条件的屋顶突出物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a)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房等辅助用房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占屋顶平面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1/4且高度不超过9m。b)用以遮挡屋
23、顶设备等屋顶突出物,高度不超过屋面高度高度不超过屋面高度10%10%且总高度不大于总高度不大于12m12m的女儿墙的女儿墙、幕墙等。屋顶突出物的面积条件放宽,但高度还是不超过屋顶突出物的面积条件放宽,但高度还是不超过9m9m(解读:原规范中屋顶突出物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积的(解读:原规范中屋顶突出物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积的(解读:原规范中屋顶突出物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积的(解读:原规范中屋顶突出物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81/81/81/8,新规中可以做到新规中可以做到新规中可以做到新规中可以做
24、到1/41/41/41/4,条件放宽),条件放宽),条件放宽),条件放宽)code of this report|25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三、建筑栋数三、建筑栋数1.地面以上有裙房(含架空层)相连通的建筑视为一栋。同一栋建筑中的不同建筑塔楼各自视为一座。2.由出地面的计地上建筑面积的半地下室相连通的建筑也视为一栋。地面地面地面地面裙房裙房塔楼塔楼A A座座塔楼塔楼B B座座地面地面地面地面半地下室半地下室塔楼塔楼A A座座塔楼塔楼B B座座 明确不同塔楼视为一栋建筑的情形明确不同塔楼视为一栋建筑的情形Part 4Part 4总图设计 建筑退线 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 道路系统 场地其他规定code
25、 of this report|27总图设计一、建筑退线一、建筑退线1.1.地下室退线地下室退线a)地下室外墙面(柱外缘)退线距离不应小于3m。b)规划允许相邻地块的地下室连通时,连通处可以零退线。二、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二、建筑间距与建筑日照1.1.日照分析技术要求日照分析技术要求a)进行日照分析时深圳市区地理位置取东经11341、北纬2240b)日照分析的有效时间带冬至日、大寒日均为8时-16时。日照分析有效时间有所放宽,允许冬至日一小时日照分析有效时间有所放宽,允许冬至日一小时code of this report|28总图设计2.2.日照分析方法及影响因素日照分析方法及影响因素a)两侧均
26、无隔板遮挡的凸阳台,计算基准面为窗户所在的外墙面;形式复杂的阳台难以确定计算基准面时,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面为计算基准面。b)外窗宽度大于2.4m时,在计算满窗日照时可以缩减至2.4m;宽度小于0.6m时,不得作为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洞口纳入日照分析。3.3.日照分析标准日照分析标准a)a)住宅建筑:住宅建筑: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为大寒日3h或冬至日1h,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住宅间距应满足上述日照标准;住宅单体设计应保证每户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b)b)宿舍建筑:宿舍建筑: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c
27、)c)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住宅型保障性住房日照分析标准参照住宅建筑;宿舍型保障性住房日照分析标准参照宿舍建筑。日照分析的窗洞口必须大于日照分析的窗洞口必须大于0.6m0.6mcode of this report|29总图设计按照住宅日照大寒日三小时计算:基地内部住宅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要求。基地北面外部八层住宅日照局部只满足大寒日2-1+小时日照。所以方案不成立所以方案不成立code of this report|30总图设计按照住宅日照冬至日一小时计算:基地内部住宅满足冬至日1小时日照要求。基地北面外部八层住宅日照满足冬至日1小时日照。所以方案成立所以方案成立code of this
28、report|31总图设计d)d)托儿所、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的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的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e)e)旧区改建项目:旧区改建项目:改建前,其周边现状日照需求建筑原有日照标准已不能满足a-d条规定的,改建项目的建设应不再降低或恶化周边现状日照需求建筑的原有日照标准。三、道路系统三、道路系统1.1.对外衔接对外衔接a)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设置,并避开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和人流集中的街道。机动车出入口距公园、学校、托幼等的距离应不小于20m;住宅区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公交
29、场站的距离应不小于50m。机动车出入口道闸的设置不得影响外部城市道路的正常交通。原则上,入口道闸与外部道路道牙之间的缓冲距离应不小于18m,出口道闸与外部道路道牙之间的缓冲距离不小于7.5m。如因用地条件限制难以达到以上要求,也可通过增加出入口道闸数量的方式解决。code of this report|32总图设计2.2.区内系统区内系统a)居住场地内近端式机动车道长度宜小于120m,并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兼做消防道路时应按消防要求设置回车场),尽端式单行机动车道每间隔60m应设3.5m12m的港湾式会车区。L L120m120mR R12m12mcode of this r
30、eport|33总图设计四、场地其他规定四、场地其他规定1.1.建筑面宽建筑面宽a)与自然景观资源或重要的公共空间、城市道路直接相邻一侧,建筑间距除满足消防规范、日照间距、视觉卫生、视线通廊及深标相关要求外不得少于18m,且建筑物最大面宽应按不同的建筑高度区域严格控制:建筑高度超过24m但不超过60m的区域,最大面宽不得大于100m;建筑高度超过60m但不超过100m的区域,最大面宽不得大于8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区域,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m。2.2.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包括公共活动、休闲、体育广场等)a)公共空间的设计应遵循开放可达的原则,为社区居民(含小区外的居民)的服务提供便利,活动
31、广场的宽深比不得大于3。(在自然景观地带沿线设置的带型活动广场,其宽深比可不受本条比例限制。)建筑面宽有了明确规定,活动场地深宽比和分开设置的问题均有规定建筑面宽有了明确规定,活动场地深宽比和分开设置的问题均有规定code of this report|34总图设计a)规划要求占地面积不超过1000的公共空间应集中设置;占地面积超过1000的公共空间,为方便居民活动可分设,但每个活动广场占地面积不得小于500。b)建筑架空层作为公共空间时(室内型公共空间),其梁底净高应不小于3.6m,保证与周边有良好的交通联系。建筑退线部分及室内型公共空间计入面积,均不宜超过公共空间总面积的30%。(建设用地
32、规划许可证中允许贴红线建设项目除外。)24mH60mL100m60mH100mL80mL700mH100m塔楼塔楼塔楼塔楼塔楼塔楼Part 5Part 5建筑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 建筑地下空间 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构)筑物code of this report|36建筑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一、建筑地下空间一、建筑地下空间1.1.地下空间的相互联通地下空间的相互联通a)建筑物地下空间联通分为:人行联通口、机动车联通口、人车混行联通口三类,其各自的尺寸一般要求如下:人行联通口:交通人行联通口净宽不应小于4m,净高不应小于2.8m;商业人行联通口净宽不应小于7m,净高不应小于商业使用要求;机动车联通口:
33、保证双向通行,净宽不应小于6m,净高不应小于2.4m;人车混行联通口:保证双向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m,净高不应小于2.8m。此外还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设备管线敷设、人防设计规范及有关条文的要求;有特殊车辆通行的联通口,需满足特殊车辆通行的净高要求;地铁、地下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应按照相关设计规定要求进行控制。code of this report|37建筑地下及外部空间设计二、二、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构)筑物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构)筑物1.跨街建(构)筑物底层市政道路净高不应小于车行道净宽的1/3,同时还应满足市政道路的通行要求,并不得小于5m。2.跨街建(构)筑物所占市政道路上空连续总
34、长度(沿道路通行方向)不宜大30m;超过30m时,应每隔30m设置长度不小于15m且与车行道等宽的露天开口。市政道路车行道宽的1/3且5m不宜大于30m空中连廊 跨街上方的建(构)筑物净高和连续总长度等都有要求跨街上方的建(构)筑物净高和连续总长度等都有要求Part 6Part 6建筑分类设计 通用规定 住宅建筑 办公建筑 商务公寓 商业建筑 城市综合体 附设式停车库 厂房 研发用房 物流建筑code of this report|39建筑分类设计一、通用规定一、通用规定1.1.避难层设置要求避难层设置要求a)避难层层高应不大于5.1m。超过层高限值的按规定公式1计算核减建筑面积,层高标准值为
35、2.2m。b)各层避难间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消防规范要求避难间最小净面积的1.5倍,超过部分计入规定建筑面积。避难间最小净面积为5人/,计算避难人数时,住宅、商务公寓按3.5人/户,办公建筑按10人/,商业建筑、研发用房参照办公建筑。2.2.阳台设置要求阳台设置要求a)宽度不大于1.5m的阳台,对外开敞面的边长不得小于阳台内侧水平周长的1/6;b)宽度大于1.5m的阳台,对外开敞面的边长不得小于阳台内侧水平周长的1/4。c)阳台的层高 阳台宽度、层高等都有新要求阳台宽度、层高等都有新要求code of this report|40建筑分类设计普通阳台应为单层高阳台,层高不得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
36、仅限凸阳台层高允许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至少有一个以上、且完全连续的对外开敞面;2.对外连续开敞面的总长度不得小于阳台内侧水平周长的1/2;3.外墙以外,上层阳台梁底与下层阳台栏板(或栏杆)之间的空间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结构或装饰构件。d)阳台内外及阳台与其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台之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挖空,阳台与阳台之间、阳台与墙体之间不得设置任何带结构连梁或连板的凹槽。阳台X X 面宽面宽Y Y 进深进深X X1.5m1.5m时时X X2 2(X+Y)/6X+Y)/6X X X XY/2Y/2Y/2Y/2X X1.5m1.5m时时X X2 2(X+Y)/4X+Y)/
37、4X X X XY Y Y Y对外开敞面对外开敞面结论:根据规范要求,当阳台的面宽即结论:根据规范要求,当阳台的面宽即结论:根据规范要求,当阳台的面宽即结论:根据规范要求,当阳台的面宽即对外开敞面时,面宽不大于对外开敞面时,面宽不大于对外开敞面时,面宽不大于对外开敞面时,面宽不大于1.5m1.5m1.5m1.5m面宽必须大于等于进深的一半;面宽大面宽必须大于等于进深的一半;面宽大面宽必须大于等于进深的一半;面宽大面宽必须大于等于进深的一半;面宽大于于于于1.5m1.5m1.5m1.5m,面宽大于等于进深,面宽大于等于进深,面宽大于等于进深,面宽大于等于进深code of this report
38、41建筑分类设计凹阳台不得设置超凹阳台不得设置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过一个标准层层高仅限凸阳台层高允许仅限凸阳台层高允许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超过一个标准层层高外墙以外,上层阳台梁底与下层阳外墙以外,上层阳台梁底与下层阳台栏板(或栏杆)之间的空间内不台栏板(或栏杆)之间的空间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结构或装饰构件得有任何形式的结构或装饰构件 通高阳台的设置条件更加严格且进深的控制更多通高阳台的设置条件更加严格且进深的控制更多code of this report|42建筑分类设计二、住宅建筑二、住宅建筑1.1.外部空间外部空间a)住宅不宜采用天井式平面布局,当确有困难而采用时,应符合如下要求:高层住宅的功
39、能性开口天井,其深度与开口宽度之比应不大于4;高层住宅的内天井应从第九层起每隔34层前后打通一个宽度不小于3m的开间;内天井应有外接通道和排水设施;开口天井开口宽度及内天井短边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天井用途天井用途开口最小净宽开口最小净宽用于厨房、卫生间和楼梯间通风采光2.5m用于客厅、餐厅、卧室通风采光4.0m表表-1 -1 开口天井开口天井天井用途天井用途短边最小净宽短边最小净宽用于厨房、卫生间和楼梯间通风采光3.0m用于客厅、餐厅、卧室通风采光6.0m表表-2 -2 内天井内天井 住宅中天井和凹槽的净宽有最小要求住宅中天井和凹槽的净宽有最小要求code of this report|43
40、建筑分类设计内天井内天井开口天井开口天井开口面开口面2.5m2.5m短边短边3m3mcode of this report|44建筑分类设计b)住宅户内房与房之间(含客厅、餐厅、卧室、阳台、卫生间、厨房等)不得设置任何带结构连梁或连板的凹槽。因建筑造型需要设置的,无任何结构连梁或连板的非功能性凹槽,深度不得大于1.5m,宽深比不得少于2。b)因建筑造型或结构需要,户与户之间,户与核心筒之间合理设置的带结构连梁或连板的凹槽等围合空间,及住宅公共部分设置的透空、通高高度两层及以上的空间,总投影面积:每个交通单元六户及以上的点式住宅类型不得超过本层计建筑面积部分投影面积的15%,其他住宅类型不得超过
41、10%。(整栋或整座的保障性住房可不受此限制。)2012版深圳住宅规范 房与房之间原则上不得设置框架及连扳。各单套户型房与房之间(含客厅、餐厅、阳台、卫生间、厨房等)不得设置框架及连扳,如确有需要,套型与套型之间,套型与核心筒之间设置结构连梁和板等的围合总投影面积(框架外沿算)不得超过该层建筑面积的10%。d)住宅的厨房应设烟道将油烟排放出屋顶,裙房内设置的厨房不得与住宅紧邻。(解读:因造型需要的凹槽不能设任何连梁或连板,且进深和宽深比都有要求)(解读:因造型需要的凹槽不能设任何连梁或连板,且进深和宽深比都有要求)(解读:因造型需要的凹槽不能设任何连梁或连板,且进深和宽深比都有要求)(解读:因
42、造型需要的凹槽不能设任何连梁或连板,且进深和宽深比都有要求)(解读:新规中放宽了(解读:新规中放宽了(解读:新规中放宽了(解读:新规中放宽了6 6 6 6户及以上的点式住宅的透空面积率,其他的住宅类型仍然户及以上的点式住宅的透空面积率,其他的住宅类型仍然户及以上的点式住宅的透空面积率,其他的住宅类型仍然户及以上的点式住宅的透空面积率,其他的住宅类型仍然10%10%10%10%)code of this report|45建筑分类设计1.户与户之间,户与核心筒之间合理设置的带结构连梁或连板的凹槽等围合空间2.住宅公共部分设置的透空3.通高高度两层及以上的空间连梁连扳的凹槽连梁连扳的凹槽住宅公共透
43、空部分住宅公共透空部分1.每个交通单元六户及以上的点式住宅类型不得超过本层计建筑面积部分投影面积的15%2.其他住宅类型不得超过10%code of this report|46建筑分类设计2.2.内部空间内部空间a)住宅单一层高应不大于3.6m,错层式住宅户内起居室(客厅)层高应不大于4.2m。除公共设备层、公共管线转换层、坡屋顶阁楼、避难层外,层高不大于2.2m的空间与相邻下层合计为一层。2012版深圳住宅规范 住宅建筑单一层高不得超过3.3米,低层住宅建筑单一层高不得超过3.6米。b)仅限复式住宅(户内空间跨越两层及以上,且设有户内楼梯的住宅)户内起居室(客厅)、餐厅可设置透空空间,且透
44、空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标准层,透空部分的投影面积(以墙中计)不得超过该户户内建筑面积的20%,且最多不得超过60,超过时按公式2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2012版深圳住宅规范 住宅户型内部仅限于复式户型的起居室(客厅、餐厅)设置透空。户型透空部分的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20%,且最多不得超过40平方米。(解读:新规范在住宅层高方面放宽了条件,原来住宅高层只能做到(解读:新规范在住宅层高方面放宽了条件,原来住宅高层只能做到(解读:新规范在住宅层高方面放宽了条件,原来住宅高层只能做到(解读:新规范在住宅层高方面放宽了条件,原来住宅高层只能做到3.3m3.3m3.3m3.3m,而低层住宅能做
45、到,而低层住宅能做到,而低层住宅能做到,而低层住宅能做到3.6m3.6m3.6m3.6m,现在统一住宅层高最多做到,现在统一住宅层高最多做到,现在统一住宅层高最多做到,现在统一住宅层高最多做到3.6m3.6m3.6m3.6m)(解读:复式住宅方面新规范没有很大的变化,透空率没变化,上调了最大透空面积,也是(解读:复式住宅方面新规范没有很大的变化,透空率没变化,上调了最大透空面积,也是(解读:复式住宅方面新规范没有很大的变化,透空率没变化,上调了最大透空面积,也是(解读:复式住宅方面新规范没有很大的变化,透空率没变化,上调了最大透空面积,也是放宽了条件)放宽了条件)放宽了条件)放宽了条件)cod
46、e of this report|47建筑分类设计c)两个标准层及以上层高阳台(含与其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台),进深不得超过2.4m,且其总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除阳台以外的户内建筑面积除阳台以外的户内建筑面积的10%。2012版深圳住宅规范 住宅阳台(含花池)总投影面积不得超过每户套内建筑面积的20%,其中两层高及以上阳台投影面积不得超过每户套内建筑面积的10%。不得设置连梁小于0.6米(含0.6米)的阳台。与阳台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与阳台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与阳台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与阳台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台均计入阳台进深台均计入阳台进深台均计入阳台进深台均计入阳台进深
47、解读:新规范明确规定只有凸阳台能做两层及以上层高的阳台,各种平台都计入阳台进深(解读:新规范明确规定只有凸阳台能做两层及以上层高的阳台,各种平台都计入阳台进深(解读:新规范明确规定只有凸阳台能做两层及以上层高的阳台,各种平台都计入阳台进深(解读:新规范明确规定只有凸阳台能做两层及以上层高的阳台,各种平台都计入阳台进深且不得超过且不得超过且不得超过且不得超过2.4m2.4m2.4m2.4m,同时平台也占阳台的指标。),同时平台也占阳台的指标。),同时平台也占阳台的指标。),同时平台也占阳台的指标。)code of this report|48如果同一个户型,在不同规范下都顶着阳台比例的上限做,
48、我们发现:如果同一个户型,在不同规范下都顶着阳台比例的上限做,我们发现:如果同一个户型,在不同规范下都顶着阳台比例的上限做,我们发现:如果同一个户型,在不同规范下都顶着阳台比例的上限做,我们发现:阳台总投影面积阳台总投影面积阳台总投影面积阳台总投影面积=20%=20%=20%=20%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 原规范原规范原规范原规范阳台总投影面积阳台总投影面积阳台总投影面积阳台总投影面积=16.7%=16.7%=16.7%=16.7%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 新规范阳台进深不超过新规范阳台进深不超过新规范阳台进深不超过新规范阳台进深不超过2.4m
49、2.4m2.4m2.4m时时时时建筑分类设计d)单层高阳台(含与其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台):进深超过2.4m的,其外围投影面积全部计入规定建筑面积;进深不超过2.4m的,其与两个标准层及以上层高阳台投影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户除阳台以外的户内建筑面积除阳台以外的户内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超过60,超过部分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地上核减建筑面积。2012版深圳住宅规范 住宅阳台(含花池)总投影面积不得超过每户套内建筑面积的20%,其中两层高及以上阳台投影面积不得超过每户套内建筑面积的10%。不得设置连梁小于0.6米(含0.6米)的阳台。解读:原规范解读:原规范 住宅阳台总投影面积住宅阳台总投影面积
50、/户内建筑面积户内建筑面积20%20%新规范新规范 住宅阳台总投影面积住宅阳台总投影面积/除阳台以外的户内建筑面积除阳台以外的户内建筑面积20%20%,且阳,且阳台总投影面积不得超过台总投影面积不得超过6060code of this report|49建筑分类设计新规范中,单层高阳台(含与其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台)进深超过新规范中,单层高阳台(含与其相连的花池、空调机位等平台)进深超过2.4m2.4m,整个阳台计入整个阳台计入全面积全面积;进深不超过进深不超过2.4m2.4m的,其与两个标准层及以上层高阳台投影面积总和没有达到该户除的,其与两个标准层及以上层高阳台投影面积总和没有达到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