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TB TB10306-2009J 949-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afety Constructional Regulations for Railway communication、signal、electric power and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Engineering2009-09-24 发布 2009-09-24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afety Constructional Regulatio
2、ns for Railway communication、signal、electric power and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EngineeringTB 10306-2009 J 949-2009主编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2009年9月24日中 国 铁 道 出 版 社 2009年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TB l0306-2009 J 9492009 * 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1O0054,北京市宣威区右安门西街8号) 北京
3、市兴顺印刷厂印 开本:850mm1 168mm 132 印张:625 字数:1 68千字2009年l2月第1版2009年12月第1次印刷 统一书号:l 51133073 定价:26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凡购正铁道版的I期书,如缺页、倒页、脱页者,请与本社发行部调换。 联系电话:路(021)73l70,市(010)51873172出版社网址:hnp:wwwtdpresscom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六项施工安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91 8 1号 现印发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 1 2009)、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l 03022009
4、)、铁 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l 03032009)、铁路隧道工程 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 03042009)、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 术规程(TB 1 0305-2009)、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 电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l 03062009),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铁 道部原发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册)(TB l 040 11 2003)及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下册)(TB l 040 12 200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技术标准 所、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前 言本规程是根
5、据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1374号)的要求,为适应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建设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在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程编制过程中进行了专题调研,系统分析了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现状、典型事故类型和有效预防措施,全面总结了以往施工安全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认真汲取了近期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学习借鉴了国外有关施工安全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并广泛征求了有关
6、方面的意见。本规程从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并按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等三个层次,分别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建设各方的工作内容与操作要求,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了对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的控制和指导作用。本规程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高压电气试验等,另有2个附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纳入了近几年来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2规定了建设各方管理层、技术层和作业层的详细工作内容及具体操作要求。3明确了施工现场危险源和危害因素辨识与管理、风险管理、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
7、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内容。4提出了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施工安全技术检查表及施工安全作业检查表,促进安全管理标准化。5.采用了作业层易于理解和接受的直观简图,细化和有效落实安全操作要求。6强调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明确了施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7补充了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等联调联试、动态检测的内容。8增加了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等过渡改造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9完善了营业线上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技术管理要求。10通信和信号专业纳入了综合接地、车载信号、微机联锁、箱式机房等的内容。11电力和电力牵引供电专业纳入了低压配电、电气照明、
8、箱式变电所、高压组合电器、防雷与接地等的内容。12接触网工程增加了附加导线架设、定位装置及悬挂调整、接触网短路试验等的内容。13对接触网上部工程强调了已架线区段的临时接地等。14取消了接触网支柱利用无缝线路区段钢轨进行整正的规定。本规程全部条文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果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邮政编码:100036),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9、负责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编写人:杨建国、苏保卫、王作祥、李凤祥、姜敏、李辉胜、刘传华、许军、李宝录、刘建军、李书全、孔凡永237目 次1 总 则12 基本规定33 通 信7 3.1一般规定7 3.2 通信线路11 3.3室内设备28 3.4室外设备34 3.5系统调试364 信 号43 4.1一般规定43 4.2光电缆线路及贯通地线47 4.3地面固定信号48 4.4转辙装置53 4.5轨道电路及轨旁设备56 4.6驼峰机械设备59 4.7车载信号63 4.8箱式机房65 4.9室内设备68 4.10信号设备防雷接地71 4.11系统调
10、试72 4.12 营业线施工过渡82 4.13营业线系统开通855 电 力88 5.1一般规定88 5.2变、配电所89 5.3架空线路99 5.4电缆线路105 5.5低压配电107 5.6电气照明110 5.7防雷与接地113 5.8既有变配电所的过渡和改造115 5.9电力工程送电开通及停电作业1176 电力牵引供电122 6.1一般规定122 6.2基础及构支架127 6.3埋入件安装134 6.4支柱及软(硬)横跨装配136 6.5承力索、接触线架设139 6.6定位装置及悬挂调整143 6.7防雷、接地145 6.8附加导线149 6.9变电所电气设备安装152 6.10 电力牵引
11、供电系统送电开通及停电作业161 6.11既有电力牵引供电扩能改造169 6.12 电力牵引供电系统联调联试1777 高压电气试验179 7.1一般规定179 7.2绝缘试验181 7.3高压试验183 7.4二次回路传动试验186 7.5整组试验188 7.6接触网短路试验190附录A 各种停电作业工作票193附录B 各种警告标志197本规程用词说明201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条文说明2021 总 则1.0.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铁路建设
12、管理要求,规范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保障人身、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1.0.3 铁路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与控制。1.0.4 铁路工程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贯彻设计意图,达到设计要求的安全使用功能,保障铁路运营安全。1.0.5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各方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
13、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0.6 建设各方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经培训合格方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0.7 建设各方必须采用合格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等。1.0.8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保障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经审批后实施。1.0.9 建设各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进行危险源辨识,对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配备应急物资,并按规定组织培训和演练。1.0.10 安全生产费用应及时足额拨付并专项管理使用。1.0.11 铁路通
14、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积极改善施工条件,降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并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等用品。1.0.12 同一工点有多个单位同时施工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共同拟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做好协调,共同执行。1.0.13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做好防范和应急工作。1.0.14 建设各方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1.0.15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有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0.16 联调联试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必要
15、的人员、机具及测试仪器的配备,并必须严格做到试车不施工,施工不试车。1.0.17 营业线施工及有可能影响营业线运行安全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及铁路有关安全生产及施工安全的规定。1.0.18 本规程应与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配套使用。1.0.19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基本规定2.0.1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1节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特点,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2.0.2 建设各方应
16、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2.2节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按表2.0.2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表2.0.2 施工安全管理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安全资源配置3安全管理制度4安全管理目标5安全教育培训6专项施工方案7安全技术交底8风险管理9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2.0.3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17、第2.3节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技术工作。施工安全技术工作应按表2.0.3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表2.0.3 施工安全技术检查表项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序号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1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齐全设计文件现场核对2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标准齐全、有效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包含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4专项施工方案各专业重大危险源施工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5机械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计划设备检验、鉴定记录建立管理台帐6安全生产培训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有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施工安全协议签订相关施工安全协议续表 2.0.38
18、作业指导书包含相应的安全操作要求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要求9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各级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并按规定交底交底记录签认齐全10安全检查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检查、整改记录齐全11施工日志施工安全情况记载真实完整12大型临时工程及过渡工程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检查验收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2.0.4 作业班组每班应按本规程各章节中“施工作业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2.0.5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 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2.0.6 建设各方应按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9、10301-2009第2.5节的规定对参建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2.0.7 作业班组负责人在每天开工前,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向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2.0.8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表2.0.5 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项目(工程)名称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限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成检查方: 受检方: 检查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日 期: 日 期:整改措施:受检方负责人(签名): 计划完成日期: 年 月 日验证结果:验证人(签名): 验证日期: 年 月 日3 通 信3.1 一般规定3.1.1 通信工程施工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
20、源、危害因素:1 光电缆施工防护不当。2 工具、材料侵限。3 电缆接续、割接错误,零线与保护地合设、电源的正负极接错及外电源引入质量不良,通信数据未备份。4 室内施工使用电器产生明火,室内施工损伤既有设备。5 无线通信铁塔组立、天线安装未防护。6 机车天线安装未防护。7 当采用综合接地时,未与综合接地系统的贯通地线进行等电位连接。8 系统的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不彻底。3.1.2 通信工程中的系统割接、无线铁塔安装等工序,以及既有通信工程改造中的影响行车和既有设备安全、新建设施开通等施工项目为重大危险源,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在涉及重大危险源施工时,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1、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应进行现场监护。3.1.3 工程开工前,应与相关部门签定安全施工协议,办理开工报告。3.1.4 营业线上施工时,应执行铁路有关营业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规定,减少对铁路运输及安全的影响。对通信设备的搬迁、割接、改线和倒替,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并应尽量缩小设备停用范围和时间。3.1.5 光电缆接续、测试、高处作业等特殊工种和重要工序的作业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3.1.6 在雷雨、冰雪、能见度低以及六级以上大风等环境恶劣条件下严禁高处作业。3.1.7 在营业线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三不动、三不离”(“三不动”:未联系登记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况不清楚
22、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三不离”: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维修好前不离,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的规定。3.1.8 使用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进行搬运、吊装等作业前,应核实机械设备状态正常符合使用要求。搬运、吊装的作业半径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使用人力进行搬运等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3.1.9 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3.1.10 桥梁上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在营业线桥梁上施工时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并良好的通信设备。2 在桥梁墩台上施工必须有防护设施,桥梁上应设有专人防护。3 当在桥墩台侧面钻孔时如作业空间不够时,应搭设作业台,作业台应
23、安全可靠,并应有护栏。4 当有列车通过时应停止工作,施工人员避让到安全地点。5 作业人员工作必须配戴安全帽,上下传递料具应用绳索吊工具袋进行。6 桥上下运送物料和工具时,应采用吊装运输,严禁抛掷,如图3.1.10所示。7在桥栏外和桥墩上施工时,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的相关规定。图3.1.10 桥上下运送物料和工具严禁抛掷3.1.11 隧道内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在隧道内施工时应设防护、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并配备良好的通信设备。2 应备有安全可靠且满足照度要求的照明设备。3 作业台上放置的材料和工具,应有防止脱落的安全措施。4 隧道内材料堆放不应侵入限界,堆放处应设反光标志。5 有列车通过时应
24、停止作业。6 隧道内直放站、中继器、电源等设备安装位置和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牢固可靠、接地良好。7 施工完毕后,应专人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作业项目可靠固定,全部施工人员和剩余物料撤离现场。3.1.12 桥隧打孔、灌注及埋入件安装作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桥、隧道接缝处严禁打孔。2 使用化学锚栓,药剂应在有效期内。化学锚栓、膨胀锚栓操作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3 灌注化学锚栓前,必须清除孔内所有的灰尘及水分,孔内不得有任何的杂质或油污。4 安装化学锚栓后,检查安装是否牢固。5 隧道内打孔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方法或其他除尘措施。3.1.13 通信箱式机房的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箱式机房的运
25、输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的相关规定2 箱式机房的电缆引入口在电缆引入完成后,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电缆引入口的封堵。3 箱式机房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连接。接地连接完成后方能进行机房内的设备安装,各柜、架、盘等必须按规定的对应位置进行安装,并做好接地连接。3.2 通信线路3.2.1 光电缆施工中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光缆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困难地段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2 铝护套电缆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困难地段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3 铅护套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7.5倍。3.2.2 光电缆、电杆的运输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运输前,应对材料堆放场所
26、进行选取,堆放场所应符合装卸和堆放要求。2 运输前,应做好线路调查,详细了解进入每个卸料点的路径及路况,保证运输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3 材料出库前,应对材料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材料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时,应对材料进行重新包装。4 严禁将光电缆盘、电杆从运载车上直接推落到地面。5 人工滚动光电缆盘时,应设专人指挥,清理干净地面上的拆箱板。6 光电缆、电杆撒放时不得侵入铁路限界,撒在公路旁时,应做好防护。7 滚动(移动)光电缆盘时,应顺盘绕(箭头)方向;当移动光电缆盘的距离较长时,应使用专用运输机械。3.2.3 直埋式光电缆沟开挖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光电缆沟开挖应调查确认各类地下设施。在有可能
27、影响或妨碍既有地下设施的地方开挖时,应事先与设施产权或运行维修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2 在挖沟地段应设专人巡回检查。遇有大雨、暴雨、连阴雨天气时,不得进行开挖,已开挖的沟应根据具体情况或铁路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回填。3 禁止在路肩开挖电缆沟,并应在距离护坡底部2m外进行。开挖应有防止道床污染的措施,弃土应投出沟外0.6m以外,堆积高度不得超过轨面。4 当电缆敷设需要通过铁路、公路等交通要道时,应采取非开挖方法进行施工。必须开挖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 当天开挖的土沟应当天回填,如不能当天回填必须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6 敷设完毕的电缆沟应及时回填和覆盖。回填时
28、挖沟弃土全部回填,并分层夯实。3.2.4 直埋式光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放线支架底座应放在坚固、平坦的地面上。顶升时,光电缆盘盘轮离开地面不得大于100mm。2 盘轴应水平,光电缆盘应保持在两起重支架的中央;严禁以横置线盘方式放缆。3 敷设电缆时,光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光电缆盘支撑处应由有经验的人员看守,且配备良好的通信工具。4 光电缆盘、人力绞盘、绞盘车应有制动措施。5 使用地滚滑轮时,应选择地形,放置应安全稳固。6 进入光电缆井里放缆时,作业人员进入前应先通风,并确认无有害气体。光电缆井内工作应采取防火、防水及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井口应有专人看守,放光电缆人员距井口距离不应小
29、于1m,并扎好安全带。放缆时上下人员应相互呼应,以防发生事故。如图3.2.4-1所示施工人员属违章作业。图3.2.4-1 井外施工人员距井口不应小于1m7 光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以及穿入管子后,均要对孔洞进行封堵。电缆夹层、隧(廊)道、竖井、电缆沟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在电缆沟洞严禁积油。8 在墙洞、沟口、管口及隔层等处布放光电缆时,布放人员距各开口的距离不应小于lm。9 在桥上及隧道内布放光电缆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高架桥上人工布放光电缆时应走高架桥中心便道,不得在桥边缘行走,人员应站在安全的一侧,转弯时应站在光电缆转弯的外侧,行走时光电缆不得左右摆动,并设监护人员
30、10 电缆桥架安装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桥架上施工。桥架内布放电缆时,在桥架转弯处不应用力过猛。11 敷设架空光电缆时,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梯子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设专人扶持。12 用机械敷设光电缆时,应考虑牵引动力,牵引绳索、转向滑车、绳索连接环的强度。在牵引中应防止钢丝绳背扣,或在尖硬的物件上刮磨,工作人员不许扶、摸移动中的钢丝绳或光电缆,如有故障应停车处理。13 冬季敷设光电缆,对有敷设温度要求的光电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符合其技术规定。14 光电缆盘起重架支架较高或在斜坡上支起重架时,应设起重架临时拉线。15 人工抬放光电缆:1) 直线部分人员分布控制在10m15m为宜,
31、遇有转弯或过障碍时,人员分布应适当加密;2) 光电缆不得在硬质地面上拖拉,如图3.2.4-2所示;图3.2.4-2 光电缆不得在硬质地面上拖拉3) 施工人员应用同侧肩抬运,拐弯时人应站在光电缆外侧,下坡、跨沟渠和拐弯处应设防护人员;4) 抬运光电缆过桥梁、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抬运时,不应将光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5) 抬运光电缆过铁路线时,应在统一指挥下平行跨越。16 封闭点内利用轨道车施工时1) 应有统一指挥信号,并应设专门指挥人员与司机密切配合;2) 施工用车辆应良好,平板车上的作业架应牢固,高、宽度应符合要求,工作台板应有足够强度;3) 轨道车起动前,施工人员应撤离工作台面;施工负责人应确认
32、施工人员已撤离到安全地带后,方可通知开车;4) 光电缆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敷设时,轨道车应保持匀速,缆盘的转动速度应与轨道车车速相适应;5) 光电缆敷设完毕后,空缆盘应在轨道车上绑扎牢固且不得侵限,轨道车迅速撤离现场。17 使用机械牵引敷设光电缆时,牵引力应小于光电缆允许拉力,主要牵引力应施加在光电缆的加强构件上,牵引速度不应大于15mmin,并应保持匀速,不得突然启动或停止。3.2.5 架空通信线路支柱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人工施工时应统一指挥,并制定安全措施。2 支柱基础未回填捣固前,不得撤除边绳和顶头绳。未撤除扳杆前,不得撤除顶头绳。支柱未回填夯实前不得登杆。3 用吊车施工时,应设专人
33、指挥,起吊用套子应由专业人员绑扎。4 在特殊终端及转角支柱处作业时,支柱加固前不应撤除线条扎线。5 当拉线的设置靠近公路等行人易接近场所时,应采用拉线保护套进行防护。6 在营业线路上施工时,应注意组立过程中对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组立后应检查是否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基坑回填时应分层夯实。3.2.6 架空光电缆敷设时,除符合本规程第3.2.4条相关要求之外,尚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光缆敷设应在杆塔立起后进行,避免交叉施工。2 作业时,应将通信线条接地。跨越架设时严禁将线条搁在电力线上拖拉,穿越时在穿越处用绳环将通信线条套住。3 架空光电缆架挂时应每隔10m15m设滑轮。牵引最大速度应为15m/mi
34、n,不得突然起动或停止。4 在现有明线路上架设架空光缆,钢绞线吊线及光缆本身均应采用全悬浮式。钢绞线接头处应用塑料瓷绝缘隔电子作电气绝缘;光缆接头处金属护层、铠装钢带及加强芯均不应连通。钢绞线吊线及光电缆的金属部分不接地。5 在车辆与行人密集处架线作业,应设专人防护。6 跨越通航河道架线,应在上游大于100m和下游大于50m处张挂施工标志,并挂设限制桅杆高度的拦河线和设置防护人员。7 架空线路施工应及时做好防雷接地。3.2.7 架空线路拆除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架空线路拆除前,应设置安全警戒线,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影响区域。2 撤除架空线路前,应根据线路情况设置临时拉线,保证撤除过程中
35、线路不会倒塌。3 撤线作业应统一指挥,遇有险情应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4 撤线作业时,应双侧交替进行,严禁连续剪断同一侧的线路。5 穿越、跨越电力线路的通信线路拆除时,应符合本规程第3.2.6条第2款规定。6 撤除跨越供电线路、铁路、公路、居民区和较大通航河道的线路时,应先撤除跨越部分。3.2.8 管道光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光电缆敷设采用人工或机械牵引时,应符合本规程第3.2.4条要求。2 气吹法敷设光缆时,光缆盘应保持与吹缆机吹缆方向在一直线上,出缆应顺畅,并保持与吹缆速度一致。空压机操作人员在开启阀门时,应逐渐由小到大,并与气阀保持一定距离。3 气吹法敷设光缆时应密
36、切注意线路动态,当线路上硅芯管有漏洞时,光缆有可能顺着漏洞顶破土方,堆积于路面,造成行车危险。4 气吹法敷设光缆时,管道对端必须设专人防护,并保持通信联络,防止润滑海棉塞、气封活塞及光缆头等物吹出伤人.3.2.9 槽道光电缆敷设除符合本规程第3.2.4条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敷设前对槽道进行清理,清除盖板上方的土层或碎石,防止杂物掉入槽内。2 槽道盖板应依次掀开,掀开后码放整齐、稳固,且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3 敷设后及时按原样恢复槽道盖板,并注意避免盖板砸伤线缆,掀开盖板时应注意保护盖板。4 光电缆穿越接触网支柱基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免刮伤光电缆。5 当需要在桥栏外侧安装槽道
37、时,应使用专门制做的作业平台,并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3.2.10 水线缆敷设应选择晴天、风速较小及平潮枯水期进行,并应由专业队伍施工。3.2.11 穿越铁路、公路光电缆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光电缆过轨道或过公路应采用顶钢管安装。穿越轨道的防护管长度,必须大于轨枕头以外0.3m;穿越公路的防护管长度,应大于公路面两侧以外0.2m。2 顶管施工前,应调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状况,严禁在煤气管、供水管、通信线等限界内实施顶管作业。3 顶管施工时的脚手架应搭建牢固,严禁侵入铁路建筑限界。4 顶管施工完毕,应及时将钢管封堵。3.2.12 在铁路线路附近进行光电缆接续时,应将接续伞或接续帐篷搭扎牢固。
38、3.2.13 对电缆芯线进行电气强度测试前,测试点应与各作业点联系,使各作业点在测试时间内停止线路作业,不得触碰电缆。测试时仪器的保护接地应可靠。3.2.14 在高压危险影响区段进行通信线路施工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作业设专人防护,并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作业。 2 切割光电缆金属外皮或打开接头套管前,应将光电缆两端金属外皮连通,并临时接地。3 用仪表测试电缆芯线有危险电压时,应申请停电作业;无危险电压时,亦应对芯线接地后方准作业。4 与电缆芯线的各种外线引入端子相连的设备上作业,应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 3.2.15 无人站、人孔(井)、手孔(井)等密闭空间内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空间
39、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2 进入前应先通风,并确认无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施工。已探明有有害气体时,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3 进入时,站、孔外面应设安全标志或专人防护。进出应攀梯上下,不应踩蹬螺栓、机架、光电缆上下。4 空间内严禁明火作业。5 当用发电机照明时,发电机应设在站、孔(井)外,灯具应有防护罩。6 夜间施工时,人孔(井)口应设警示灯。3.2.16 铁塔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铁塔基础应建在坚实的地基上,不得建在浮土、垃圾土、流质土和易受水冲刷的地方。2 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且无法避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3 基坑开挖到设计深度后应核对地质资料,并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确认
40、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4 基础浇筑前应埋设好防雷地线,防雷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3.2.17 自立式铁塔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塔靴调整好后,应在塔靴钢板下填充水泥砂浆或用钢结构做永久性支撑。2 自立式铁塔相互连接的主材及其连接板安装前需进行试装。3 每一个结构单元安装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校正和固定。4 铁塔航空障碍闪烁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3.2.18 单管塔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施工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查,预先进行场地平整和现场加固,以保证构件组装和大型吊装机械对施工场地的安全要求。2 对采用杆体组装后再整体吊装的单管塔,组装时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固定,以保证在吊装时不脱节、不
41、变形。3 对采用逐节吊装、空中对接固定的单管塔,在施工中应注意每节杆体吊装到位后,应用高强度螺栓初拧,调整好后再复拧固定。4 在单管塔形成整体空间结构后,应自下而上逐节检查全部螺栓,终拧固定。5 吊装作业时,应符合本规程中相关吊装安全规定。3.2.19 屋顶天线杆(塔)施工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施工前,应确认所必需的施工手续办理完毕。2 核实建筑的结构与承重,应符合安装的安全要求。3 屋顶天线杆(塔)的底座应建在房屋的承重梁上。4 固定安装屋顶天线杆(塔)底盘时,不应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5 固定钢丝拉线时,应在侧墙上预埋螺栓,预埋深度应符合安全要求。6 铁塔安装时,应针对空间小、困难大的施
42、工特点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3.2.20 铁塔安装作业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铁塔安装作业应有统一管理和指挥,塔上、下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如图3.2.20所示铁塔上施工人员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图3.2.20 铁塔安装作业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2 上塔之前,应对塔上平台的承载能力和施工人员的重量以及需堆放材料、工具的重量进行核定,必须保证所有人员、工具、材料的总重量在平台的承载能力之内。3 作业人员上下塔移动过程中应系好安全带,不得有人同时上下铁塔。4 所有施工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包内,较大、较重物品应吊装运至塔上,各种工具使用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5 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需垂
43、直作业,应经事先申请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6 铁塔、防雷地线必须及时可靠接地,接地方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7 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安装牢固可靠。8 下塔前,应将所有工具、剩余材料、未安装完设备运至地面。3.2.21漏泄同轴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 打孔时施工人员应配备防尘眼罩、防护帽等防护用具。使用的扶梯应有专人防护。2 各类支架和漏泄同轴电缆均应固定牢固,不得松动、脱落。漏泄同轴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夹子。3 在电气化牵引区段施工时,若安全距离不能达到要求时,应在接触网停电情况下进行作业,两端应设防护人员。4 漏泄同轴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程第3.2.4条要求。5 人工敷设漏泄同轴电缆时,敷设人员间隔不应大于57m。6 漏泄同轴电缆敷设过程中,严禁急剧弯曲。漏泄同轴电缆最小转弯半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