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即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2、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无固定期限:即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完成工作的标准是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一)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二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 综合计算工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四)乙方享有的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第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
4、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五、劳动报酬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第九条 乙方在规定的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为 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工资按计件单价及乙方的工作量计。(具体详见甲方依照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及计件单价)。(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条 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者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照新的工资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月底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工资,如果适逢节假日,甲方有权提前或推后发放。第十二条 甲方在工作日、
5、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可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且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六、社会保险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七、双方约定的事项第十四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明确知悉甲方员工守则的所有内容,并严格遵守员工守则所规定的规章制度。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一
6、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其他事项的约定:1、 2、 3、 八、其他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变更劳动合同,应对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以就有关内容协商订立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意调解的,双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非终审案件)不服的任何一方,可根据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