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项规定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详细解析一、经费管理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2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4 .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5 .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传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6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跳、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7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
2、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用、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8 .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9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二、公务接待10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11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12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13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
3、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14 .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15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16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17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18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
4、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19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20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卜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21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22 .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贿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5、23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24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三、会议活动25 .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26 .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27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
6、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28 .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29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30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31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32 .严禁各
7、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3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看,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卓,不制作背兔板,不提供水果。34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熨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班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35 .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36 .严
8、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37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38 .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一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一乐山大佛、九寨沟一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39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40 .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41 .严禁
9、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钳、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里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四、公务出差42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43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44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45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46 .市内交通班按出差自然(口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47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
10、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48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49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50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五、临时出国51 .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52 .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53 .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
11、机关、下屈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54 .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O55 .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56 .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57 .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58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59 .出国人员应
12、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卜.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60 .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61 .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62 .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63 .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64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
13、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65 .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66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六、公务用车改革67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68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69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70 .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71
14、 .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七、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72 .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己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73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74 .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
15、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75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76 .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77 .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78 .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79 .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80 .领导干部
16、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80条详细解析经费管理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参照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相关规定:(1)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成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
17、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第31号令)第二条规定: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下列行为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2 .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3 .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结合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第六条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相关规定
18、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五种类型: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1)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奖金为1500元:(2)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奖金为3000元:(3)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奖金为6000元:(4)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奖金为12000元;5)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奖金为20000元。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本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本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4 .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
19、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焚和福利费用的;5 .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能否发放加班费主要看对象的身份。相关规定如F:(1)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12.29日修订)管理的人员,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口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2)人社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补贴政策调整(人社部规20179号)相关规定: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定义:指在一周工作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在正常休息口或法定节假口加班。日工作时间在2个小时以上、4
20、个小时以内的,按加班半天计算;日工作时间在4个小时以上的,按加班1天计算。对一周工作不满5个工作日而在正常休息日或法定节假口加班的,不发放补贴。人民警察因公出国、脱产学习培训以及参加会议占用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视为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执行范围:限于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且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补贴标准:人民警察法定工作口之外加班补贴由国家统一规定标准调整为实行总量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月人均710元和本级各相关单位的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内人民警察实有人数,分别核定下达本级公安机
21、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的年度法定工作口之外加班补贴数量。发放补贴具体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规定,严格考勤,加强管理,考勤和补贴发放情况要在本单位内公示。法定工作日之外不加班的,不得领取加班补贴。要保障人民警察正常公休权利,每月发放加班补贴的天数一般不超过6天。(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口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2013)17号)相关规定: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定义:指在一周工作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在正常休息日或法定节假R加班,对周工作不满5个工作F1.而在正常休息或法定节假日加班
22、的,不发放补贴。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国、脱产学习培训以及参加会议占用正常休息口和法定节假日的,不视为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标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标准,每加班1个小时补贴10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按加班的实际数计算,按月发放,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相关规定: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工资标准:见
23、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a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乂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c.法定休假R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通知规定:(1)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
24、关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3)实施办法:a.统一津贴补贴标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b.规范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收支脱钩: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专户发放: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4)工作要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
25、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7 .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单位变相为职工发放福利,存在单位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参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程序,合理确定住房公枳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采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应当在个人账户中予以注明。未按照规定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予以纠正。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
26、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待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EI计算。8 .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该条可以参照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中“监督检查部分”相关规定:从2007年3月1口起,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杳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凡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
27、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自: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费任。9 .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班及其他专项经权发放津贴补贴的;(1)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相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b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c.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d.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28、e.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f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g.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h.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2)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工发(2019)20号)相关规定: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口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
29、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H(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发放标准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慰问品的采购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我省贫困地区生产、销售的扶贫产品,采购金额应达到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以上。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得发放党风廉政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给予购买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蛋糕券。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生育,可给予购买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组织探望时可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
30、品或慰问金。重大疾病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或通过职工互动保障得到帮助。在职职工会员去世,工会组织可给予不高于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金属(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购买适当干鲜果品等)予以欢送,可为退休离岗人员发放不超过100O元的纪念品。第二十四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a.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b.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补贴及没有发放依据的奖金:c.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支付国家命令禁止的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d.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
31、库”:e.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受到限制和失去监督控制;f.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g.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或为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担保;h.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组织和业务活动无关的费用。10 .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口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1)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狭义的有价证券是资本证券。商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取得这种证券就等于取得这种商品
32、的所有权,持券者对(更多内容可关注公众号CIA内审师小站)这种证券所代表的商品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包括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类是银行证券,主要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宜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等。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狭义的有价证券即指资本证券。在口常生活中,人们通常把狭义的有价证券一一资本证券直接称为有价证券乃至证
33、券。(2)在查处此类问题时,建议通过查阅举办重大活动的相关会议记录、正式文件、影像资料、会计账册、活动签到册等资料,通过类比分析等方式查看是否存在不是活动举办主体的单位却借用此活动名义报销相关费用情况,或者报销费用远远超过正常花费情况等,应予以重点关注。11 .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在查处此类问题时,应着重关注往来款项,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笆存款”“暂付款”等会计科目,通过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等方式,结合原始凭证记录筛选出疑点,并做进一步查证。12 .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处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
34、分规定第四条:有上述12种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二、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参照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相关规定:(1)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K、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
35、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参照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中纪发【2013】9号)相关要求:(1)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了公款报销:(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
36、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3)六项禁令中相关规定:a.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b.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c.严格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四、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埴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1)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47号)相关规定:a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或预弊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主要包括以下三类: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
37、余额账户、财政汇缴零余额账户(即财政汇缴专户):b.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用款额度具有与人民币存款相同的支付结算功能。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等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提取现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和提取现金等支付结算业务。(2)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字【1999】66号)相关规定:a中央预弊单位收取的应纳入政府一般预免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可由本单位财务机构在银行开设一个一般预算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的资金只能上缴国库,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第六条):b.中央预算单位收取的应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可由本单位财务机构在银行
38、开立一个基金预算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的资金只能上缴国库,不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第七条):c中央预算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可由本单位财务机构在银行开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的资金只能上缴财政部开立的中央财政专户,不得用于本部门的支出(第八条);d.中央预算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上述需要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适当合并,但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不得与(更多内容可关注公众号C1.A内审师小站)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合并。合并账户后,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应设置明细账,分别核算(第十条)。(3)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相关规定: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39、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a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第十四条);b.财政部门应对财政专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二十一条):C.财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暂未实现非税收入资金宜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的,应按规定时限将应上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资金足额缴库,禁止将非税收入资金坐支和用于调节收入进度。通过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方式收缴社会保险基金的,要及时足额将资金划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第二十三条):d
40、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传入财政专户。禁止将非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违规调入财政专户,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禁止违规改变财政专户资金用途,禁止利用财政专户资金对外提供担保质押(第:十四条):e.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管理取得的收益(包括活期存款利息),除按照资金管理规定纳入本金统一核算或已指定用途外,应按规定上缴国库单一账户。对于按规定不上缴国库单一账户的保值增值管理收益,财政部门应准确区分收益的资金性质,不得改变收益的专门用途(第二十九条)。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可获取,内审网注五、严禁
41、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江)相关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弊的不得支出;(第十三条)(2)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第五十七条)(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一)未将
42、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的;(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三)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的;(四)违反本法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五)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的:(六)违反本法规定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库款的;(第九十三条)(4)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43、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预算收入上缴方式的;(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兑资金的;(三)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四)其他违反财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九十五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卜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卜.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侦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随意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3 .虚列支出四种手段。(1)虚构支出:即虚构本不存在的交易或事项,骗取本单位付款,然后与同谋者私分、自一直接领取或设法冒领。主要包括:虚构合同支出,伪造发票报销虚构的费用
44、等;(2)虚增支出:即存在导致支出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但是报账时设法加大支出金额,从而侵吞差额支出。主要包括:虚增他人存款额从而虚增应付利息、虚增发包工程量、加大材料消耗量并私自销售、虚增合同或发票支出、虚增人员及工资并冒领、重复报销、个人消费公家报销、虚增股权收购成本予以私分等;(3)虚增利润骗取奖金:该类贪污发生于奖金与经营业绩挂钩的,经营业绩越好,奖金越多,从而使当事人产生操纵利润骗取奖金的动机:(4)虚构损失:该类贪污的特征有二,一是谎报本单位资产状况,把优良资产评定为不良资产予以报废,或把实有资产报为盘亏资产予以核销:二是以公款弥补个人损失。4 .虚列支出三种表现形式:财政部门弄虚作假
45、重发列支拨款数,形成总预算虚列支出;财政部门将当年未使用的资金,以各种名义虚列支出:部门预算单位虚列支出,导致财政总预算虚列支出。5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订)相关规定:(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
46、准:(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第六条)(2)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弊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宜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宜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虚增、虚减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弊或者决算:(三)违反规定调整预算;(四)违反规定调整预算级次或者预算收支种类:(五)违反规定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挪用预算周转金:(六)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七)其他
47、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七条)六、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审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2 .严格开支范围。1)公务接待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包括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更多内容可关注公众号C1.A内审师小站)和方式变相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