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03.220.20R 80DB52DB 52/T XXX2020贵州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技术指南Technincal guidelines for the urban road traffic congestion control (征求意见稿)2020 - XX - XX发布2020 - XX - XX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 次前 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规定65 交通拥堵划分75.1 速度、延误与服务水平分级75.2 交通拥堵界定95.3 交通拥堵分类96 交通拥堵点(段)筛选确定116.1 交通拥堵点(段)分布初步确定11
2、6.2 资料收集与交通调查116.3 交通拥堵点(段)特征126.4 交通拥堵点(段)筛选确定137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机制147.1 组织实施机制147.2 工作任务147.3 工作流程147.4 治理方案设计148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策略168.1 一般规定168.2 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研判168.3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策略研判169 治理措施189.1 治理措施类型189.2 交通秩序整治类措施189.3 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类措施199.4 道路设施局部改善2110 方案制备2610.1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总体方案2610.2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详细方案2711 方案
3、评价2911.1 评价方法2911.2 评价内容2912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新技术3012.1 潮汐车道设置3012.2 交叉口待行区设置3612.3 借道左转设置3712.4 可变导向车道设置40附录A(资料性附录)交通调查与资料收集用途表格参考44附录B(资料性附录)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方案编制案例48II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亚钦、陈维明、李晖、王媛媛、马莎、李永前、张春晖
4、郭鹏、赵晓惠、方军、胡云飞、苏永云、莫一魁、林纪、刘松、曾松、张道荣、刘燕霞、龙顺。本文件为首次发布。I城市道路交通堵点(段)治理技术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段)的划分、筛选、治理工作机制、治理策略、治理措施、方案制备、方案评价、治理新技术。本文件适用于对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路段等的治理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
5、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5部分:限制速度GB 51328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 50647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交通拥堵 traffic congestion由于车辆的通行需求超过道路通行能力或受交通事件等影响,车辆被迫降低车速行驶或致停止,并造成车辆积压超过一定程度的交通现象。3.2车公里数(VKT) vehicle kilometers of travel路网统计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行驶里程累积值。3.3高峰时段 peak hours由于通勤交通造成的道路交通早晚高峰,早高峰时段通常为7:
6、00-9:00,晚高峰时段通常为17:00-19:00。3.4路段 road section几何条件保持一致的道路区段,由两个端点界定。3.5可变导向车道 reversible lane在平面交叉口,根据交通流需求可改变车辆前进方向的导向车道。3.6快速路 expressway采用中间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实现连续交通流,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道路。3.7主干路 arterial road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性干路。3.8次干路 secondary trunk road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集散交通功能,与主干
7、路结合组成干路网的区域性干路。3.9支路 branch road连接次干路与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的道路。3.10服务水平 level of service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及驾驶人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通常根据交通量、速度、行驶时间、行驶(步行)自由度、交通中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确定。3.11通行能力 traffic capacity在一定的道路和交通条件下,道路上某一路段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断面的最大车辆数。3.12信号控制交叉口 signalized intersection用交通信号灯组织指挥冲突交通流运行次序核对 本术语的平面交
8、叉口。3.13微观交通组织 micro traffic operation在交叉口可通行的空间与时间范围内,安排组织从各方面汇集到交叉口的各种交通流有序地向各方向疏散,以保障人流和车流安全、高效地通过交叉口的交通运行方案。3.14进口道 approaching lane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上游路段驶入交叉口的一段车行道。3.15出口道 receiving lane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交叉口驶入下游路段的一段车行道。3.16机动车道宽度 vehicle lane width相邻同向核对车行道分界线中心之间的宽度或一车行道分界线中心和相邻的车行道边缘线内侧之间(不含车行道边缘线的宽度)的宽度。3.
9、17交通量 traffic volume在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通行单元(车辆或行人)数。通常专指车辆数。3.18高峰小时交通量 peak hourly volume一定时间内(通常指一日或上午、下午)出现的最大小时交通量。3.19小型客车 small vehicle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3.20标准车当量 passenger car unit,PCU以小型客车为交通流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其他车辆根据占用道路时间和空间资源情况,按一定的折算系数换算为标准车当量。3.21道路红线 red line of road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10、3.22交叉口通行能力 capacity of intersection交叉口各进口道单位时间内可以通过的车辆数之和。参考 权威定义,如HCM 修改3.23交通信号配时 traffic signal timing设计交叉口的相位、相位序列以及周期、绿信比、相位差等参数的过程。3.24排队长度 queue length车辆排队队列从交叉口停止线或排队起点至队列末尾之间的长度。3.25延误 delay驾驶人、乘客、行人花费的额外的行程时间。3.26外侧车道 nearside lane指的是多车道的车行道上紧靠路边侧的车道。3.27内侧车道 fast lane指的是多车道的车行道上紧靠道路中线的车
11、道。3.28饱和度 flow rate核对 与3.23 关系交叉口某一车道组的实际流率与饱和流率之比。3.29方向分布 directional distribution参考权威定义修改交通流的特性,在各个小时内,道路上一个方向的交通流量可能比另一个方向的交通流量大。3.30方向分配 directional split道路上小时交通流量在不同方向上的分配,用百分比表示。3.31平面交叉口 intersection道路与道路平面相交处。3.32交通标志 traffic sign依据国标 核对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3.33交通标线 traffi
12、c marking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3.34排队溢出 queue spillback下游交叉口车辆排队蔓延至上游交叉口的交通现象。4 一般规定4.1 实施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程,宜建立健全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机制,明确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组织实施主体。4.2 宜明确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任务,包括工作范围、工作目的、工作深度确定等。a) 工作范围可为以下某种形式:1) 节点:节点及连接路段所形成的一定范围。2) 路段:由多个节点及连接路段所形成的一定范围。3) 区域:包含若干节点、道路
13、的一定区域范围。b) 工作目的一般包括:1) 交通拥挤等问题严重,不适应城市及交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改善提升。2) 满足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要求或任务考核。3) 提升交通品质,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c) 工作深度一般包括三个层次:1) 治理总体方案:主要包括确定实施治理的交通拥堵点(段),确定各交通拥堵点(段)的治理措施,编制投资匡算,提出实施计划等。2) 治理详细方案:主要包括详细分析交通拥堵成因,编制交通拥堵点(段)治理详细方案,编制投资估算等。3) 工程设计:主要包括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投资概预算等。4.3 交叉口采用高峰小时服务水平作为判别交通拥堵的指标,路段选用行程车速作为
14、判别交通拥堵的指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确定交通拥堵点(段)。4.4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宜考虑以下原则:a) 目标导向:体现有变化、有动作、有创新、有效果。b) 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以治标为主,远期以治本为主,近期治标为远期治本争取时间。c) 多管齐下: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相结合。d) 条块结合:政府及部门(条)主导交通治堵规划、设计与实施工作,社区(块)配合堵点筛查、协助交通乱象整治。e) 坚持创新:加强交通堵点治理方法、技术、管理创新。5 交通拥堵划分5.1 速度、延误与服务水平分级5.1.1 道
15、路行程速度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将路段的平均行程速度划分为5个等级,见表1。表1 道路行程速度分级类型等级12345快速路65(50,65(35,50(20,3520主干路45(35,45(25,35(15,2515次干路35(25,35(15,25(10,1510支 路25(25,35(15,25(10,15105.1.2 信号交叉口的机动车服务水平确定,宜符合表2的规定。当交叉口现状的饱和度大于0.85,必须计算延误指标;当延误与饱和度对应的服务水平不一致,则宜以延误对应的服务水平为准。表2 信号控制交叉口机动车延误与服务水平服务水平饱和度S车均信控延误T(秒)AS0.50T20
16、B0.50S0.7020T35C0.70S0.8535T55D0.85S0.9555T80E0.95S80T5.1.3 无信号交叉口的机动车服务水平,宜根据是否需增设标志、标线、信号灯分为三个等级,并宜按照表3的规定确定。表3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机动车服务水平服务水平流量一级未达到表4且未达到表5的流量要求二级符合表4或者表5的流量要求三级符合表6的流量要求a) 对无信号交叉口增设停车控制标志,宜按表4的规定确定。表4 需增设停车控制标志的无信号交叉口车道高峰小时流量主要道路单向车道数(条)次要道路单向车道数(条)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pcu/h)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pcu/h
17、11500901000301250017010006015001021500120100040150020225002401000110150040注:1.主要道路指两条相交道路中流量较大者,次要道路指两条相交道路中流量较小者;2.双向停车控制标志宜设置于次要道路进口道;3.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为次要道路两个流向中高峰小时流量较大者。b) 对无信号交叉口增设行人过街标线,宜按表5的规定确定表5 需增设行人过街标线的高峰小时流量标线设置要求道路双向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pcu/h)行人过街双向高峰小时流量(人/h)需要增设行人过街标线30050c) 对无信号交叉口增设信号灯,宜按表6
18、的规定确定表6 需增设信号灯的无信号交叉口车道高峰小时流量主要道路单向车道数(条)次要道路单向车道数(条)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pcu/h)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高峰小时 流量(pcu/h)117503009002301200140127504009003401200220219003401050280140016022900420105035014002005.2 交通拥堵界定5.2.1 交通拥堵的程度按照行程速度、延误及服务水平,可将交通拥堵划分为路段拥堵和交叉口拥堵。5.2.2 路段拥堵的界定,按照不同道路等级的路段行程速度,参照表1,共分为5个等级:a) 1级:表示运行畅通;b) 2
19、级:表示基本畅通;c) 3级:表示轻度拥堵;d) 4级:表示中度拥堵;e) 5级:表示严重拥堵。5.2.3 信号交叉口拥堵的界定,按照信号交叉口饱和度对应的服务水平,共划分为5级:a) A畅通。交通量小,自由流,驾驶自由度大,可自由地选择所期望的速度,使用者不受或基本不受交通流中其他车辆的影响。b) B 基本畅通。交通运行基本上还处于稳定状态,但车辆间的相互影响变大。c) C 轻度拥堵。交通量还没有超过道路最大通行能力,但速度和驾驶自由度受到严格限制。d) D 中度拥堵。交通量达到了道路最大通行能力,交通运行对干扰很敏感,并很容易出现塞车。e) E严重拥堵。交通流处于不稳定状态,走走停停,经常
20、出现由于交通量过大引起的塞车。5.3 交通拥堵分类5.3.1 按时间划分5.3.1.1 交通拥堵按时间特性划分常发性拥堵与偶发性拥堵。5.3.1.2 常发性交通拥堵是在某些特定的位置和特定的时间,由于交通流量增大,超出道路设施正常的容量所引起的交通拥堵。常发性交通拥堵相对稳定、有规律且可以预测,这种拥堵最容易发生在出行高峰时间,属于周期性拥堵。5.3.1.3 偶发性交通拥堵是由一些特殊事件引起的道路容量的减少或是吸引过多的流量而引起的拥堵。偶发性交通拥堵是没有规律不可预测的,且可能持续时间较长。5.3.1.4 常发性拥堵和偶发性拥堵几乎同时发生的现象称为混合性交通拥堵,如在交通高峰期发生事故、
21、特殊事件或其他偶发事件造成道路实际通行能力下降而引起的交通拥堵现象。5.3.2 按空间划分5.3.2.1 交通拥堵按空间划分为节点拥堵、路段拥堵和片区拥堵。5.3.2.2 节点拥堵是指发生在一个交叉口或某个节点的交通拥堵现象。5.3.2.3 路段拥堵是指由于局部交通拥堵未及时得到解决,或者是交通流的增加,交通流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产生交通瓶颈,使得交通拥堵在相互关联的路段上传播蔓延,并呈线性特征。5.3.2.4 片区拥堵,即区域性拥堵,由相互关联的拥堵节点和拥堵路段形成的拥堵范围。5.3.3 按根本成因划分5.3.3.1 交通拥堵按根本成因划分为道路设施通行能力不足、交通组织与控制欠优化、交通
22、秩序混乱、车道破损或被占用四类。5.3.3.2 道路设施通行能力不足类拥堵指潜在交通量大于道路交叉口或路段的实际通行能力而造成的拥堵现象。5.3.3.3 交通组织与控制类拥堵指交通组织、交通渠化或交通控制等欠优化,交通流分道、分时、分车种、分流向运行组织欠合理,使道路交通处于低效率运行状态而引起的交通拥堵现象。5.3.3.4 交通秩序混乱类拥堵指机动车、非机动或行人等交通参与者未按交通规则有序通行,交通秩序混乱造成的交通拥堵现象。5.3.3.5 车道破损或被占用类拥堵指路面出现裂缝、坑槽、变形或被占用等现象,道路设施通行能力降低而引起的拥堵现象。6 交通拥堵点(段)筛选确定6.1 交通拥堵点(
23、段)治理研究范围根据交通拥堵点(段)治理需要,综合社会各界关于交通拥堵的反映、互联网城市交通信息、城市交通相关管理部门掌握的信息,开展初步交通踏勘调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确定交通拥堵点(段)研究范围。6.2 资料收集与交通调查6.2.1 收集城市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等上位规划,以及其他与交通拥堵治理相关的规划、计划、设计、管理和政策等相关资料。6.2.2 交通调查包括:现场踏勘、交通条件调查、道路及沿线设施调查、交通组织调查、交通流量调查、等五项内容。6.2.3 现场踏勘调查现场踏勘调查是对拥堵点(段)区域进行细致的交通状况现场调研,宜进行全面拍照记录。6.2.4 交通条件调查1
24、23456788.18.29.2.2.19.2.2.29.2.2.3道路几何构造条件调查包括:道路等级、断面形式、设计车速、设计车辆、红线宽度、车道数、车道宽度、中央分隔带宽度、机非分隔带宽度、非机动车宽度、人行道宽度等。交通条件调查内容参见附录A。6.2.5 道路及沿线设施调查9.2.2.4道路沿线状况调查包括:a) 沿线出入口的情况,建筑红线等;b) 周边大型交通设施的位置、交通情况等;c) 道路展宽等可能性;d) 公交停靠站的位置、运行状况,停靠站迁移的可能性。6.2.6 交通组织调查9.2.2.56.2.6.1 交叉口的交通组织调查包括:a) 禁行规则,禁止左转、禁止直行等;b) 专用
25、道设置情况,如左转专用车道、右转专用车道、直行车道等;c) 单向交通。6.2.6.2 进口道的交通组织调查一般为禁止停车、限速规定,以及专用车道、优先车道、定时停车区、禁止停车区等。6.2.7 交通流量调查9.2.2.66.2.7.1 调查内容主要有:a) 交叉口机动车流量流向调查;b) 交叉口非机动车的流量流向调查;c) 路段流量调查;d) 路段非机动车的流量流向。6.2.7.2 交通流调查内容及说明,详见表7,如下:表7 交叉口交通条件调查表资料类别说明交通状况交通流构成分流向、车种的小时交通量早高峰时段15min高峰交通量,必要时用23h或12h交通量,车种分为大型车与其他两类,特别区分
26、公共汽车交通量。必要时包括相邻交叉口及附近支路的交通量。非机动车交通量注意高峰小时交通量出现时段。行人交通量注意高峰小时交通路出现时段。6.2.7.3 交通流量调查,包含各交通流方向左转、直行、右转、掉头车流量特征,同时采集车辆包括:小客车、大客车、公交车、小货车、大货车、摩托车,数据采集内容可参照附录中表A.4。6.2.7.4 交通流量调查范围、观测点位置、调查方法、调查时间等宜参照道路交通流量调查 GA/T-2001中标准的相关描述。6.3 交通拥堵点(段)特征6.3.1 交通拥堵程度6.3.1.1 路段交通拥堵,按行程速度将拥堵划分为五级,1级表示畅通,3、4级属于普通拥堵,5级属于严重
27、拥堵,见表8。表8 路段拥堵程度划分类型等级12345快速路65(50,65(35,50(20,3520主干路45(35,45(25,35(15,2515次干路35(25,35(15,25(10,1510支 路25(25,35(15,25(10,1510运行状况畅通基本畅通轻度拥堵中度拥堵严重拥堵颜色表示6.3.1.2 交叉口拥堵程度,按饱和度对应的服务水平划分为5级,A级表示畅通,F级为严重拥堵,详见表9。表9 交叉口拥堵程度划分服务水平ABCDE饱和度小于0.50.50-0.700.70-0.850.85-0.95大于0.95运行状况畅通基本畅通轻度拥堵中度拥堵严重拥堵颜色表示6.3.1.
28、3 一般情况下,路段与交叉口的交通拥堵程度可依照上述规则划分;有需要的城市,在论证后可选用其他规则划分。6.3.2 交通拥堵时空分布特征6.3.2.1 根据交通调查数据,分析交通拥堵的时间、空间分布特征。6.3.2.2 交通拥堵时间分布特征,按工作日、周末、节假日等分析交通高峰出现时间、持续时间,高峰交通量等特征。6.3.2.3 根据交通调查,分析交通拥堵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包括节点拥堵、路段拥堵和片区拥堵等拥堵类型及拥堵程度特征。6.4 交通拥堵点(段)筛选确定6.4.1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启动阈值6.4.1.1 综合考虑速度、饱和度、排队长度、服务水平等指标,确定交通拥堵治理启动阈值。
29、6.4.1.2 路段类项目启动阈值:a)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贵州省的道路交通的实际运行情况,一般当干路平均车速低于15km/h,支路平均车速低于10km/h,宜启动路段拥堵点改善。b) 路段拥堵的判别指标主要包括拥堵评判的指标主要包括VC比和服务水平(LOS),当路段饱和度大于0.85,服务水平处于E级时,宜开展路段拥堵点改善。6.4.1.3 交叉口类项目启动阈值:a) 通过视频或人工判定,当交叉口某一方向或多方向排队长度100m时,进行交叉口拥堵改善;当相邻交叉口间距过短时,排队长度大于路段长度70%的情况下,宜进行交叉口拥堵改善。b) 采用检测线圈和饱和度计算,通过计算
30、延误,当服务水平达到E级时交叉口宜进行拥堵点改善,当达到D级服务水平时,可视工程条件、实际情况分析判断。6.4.2 交通拥堵点(段)分布初定根据交通拥堵时空分布分析,依据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启动阈值,初步确定需实施治理的出交通拥堵点(段)。6.4.3 确定实施的交通拥堵点(段)筛选 在初步定交通拥堵点(段)分布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交叉口或路段在路网中的位置、作用、工程量、资金安排等因素,合理确定出需要开展治理的交通拥堵点(段)。7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机制7.1 组织实施机制7.1.1 成立交通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一般宜成立由相应层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政府领导、相关政府部门“一把手”为
31、成员的交通拥堵治理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7.1.2 建立专业咨询机制。一般宜聘请具有经验的交通专业机构开展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方案编制工作。7.1.3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相关部门制定财政计划,专款专用,用于支付交通拥堵点(段)治理项目的前期费用与工程实施费用。7.2 工作任务在开展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研究前,确定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范围、工作目的、工作深度。7.3 工作流程7.3.1 实施治理的交通拥堵点(段)相关部门或机构,在自行排查梳理或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排查后提出交通拥堵点(段)分布。7.3.2 制定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方案编制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方
32、案。7.3.3 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堵点治理工作计划,建立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落实资金来源,报政府相关部门印发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治理工作。7.3.4 开展治堵工作堵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交通拥堵治理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抓好落实,要根据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力开展治理。7.3.5 考核评定机制可出台关于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组织相关单位对年度治理工作任务开展考核验收工作。7.4 治理方案设计7.4.1 编制单位要求一般宜聘请具有经验的专业机构编制交通拥堵点(段)治理方案,编制机构一般宜具有能胜任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任务的规划、设计或咨询资质。7.4.2 治理方案编制7.
33、4.2.1 治理方案可分为总体方案和详细方案两部分。7.4.2.2 基于交通需求分析和设计目标,确定设计思路,开展交通治理策略、治理方案设计。7.4.2.3 对于复杂的交通条件和环境,宜制定多个方案进行比选。7.4.2.4 设计方案成果宜包括:a) 方案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交通现状调查、原因分析、设计目标、设计依据、设计思路、设计方案及比选、效果评估、实施计划、资金概算等;b) 交通治理方案设计图:内容包括图纸目录、图例、图纸说明、各部分交通措施分析图、交通流线图、交通设施分布图、工程量统计表等。7.4.2.5 治理方案成果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7.4.3 治理方案论证或评审可通过相关部门
34、审查、专家论证或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估。7.4.4 方案实施和优化7.4.4.1 实施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必要时宜在媒体上提前发布相关信息或试运行。7.4.4.2 方案实施起始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并采取措施确保交通流运行平稳过渡。7.4.4.3 方案实施过程中,密切观察交通变化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进行人工指挥和疏导。7.4.4.4 方案实施后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正。8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策略8.1 一般规定8.1.1 开展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工作,需先行研判适宜的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8.1.2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只适宜于通过局部改善与调整优化能够
35、有效改善交通拥堵问题的情形,对需要通过新建道路设施或者大力调整交通结构方能改善交通拥堵问题的,不属于交通拥堵点(段)治理范畴。8.2 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研判8.2.1 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类型8.2.1.1 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分为以下三类。8.2.1.2 局部改善与调整优化主导策略:通过对道路设施进行局部改善,结合交通组织、交通管理与控制调整优化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8.2.1.3 设施新建与改造主导策略:通过新建或改造道路设施,辅以精细化交通管理与控制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8.2.1.4 综合交通结构调整主导策略:通过发展大中运量公共交通分担客流,辅以交通需求管理调节车流时空分布
36、降低高峰期间道路交通压力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8.2.2 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选择研判8.2.2.1 局部改善与调整优化通行能力增加评估从交通秩序整治、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道路设施局部改善等方面提出综合改善总体方案,并对相应的通行能力提升幅度进行评估。8.2.2.2 道路设施新建与改造通行能力增加评估综合相关规划计划,从设施新建与改造等方面提出总体方案,并对相应的通行能力提升幅度进行评估。8.2.2.3 交通需求增长预测评估掌握研究范围的路网交通需求,并对目标年限的交通需求增长进行预测,评估增长特征与幅度。8.2.2.4 交通供需平衡分析依据预测交通需求,分别对局部改善与调整优化、道路设施新
37、建与改造两套方案进行测试与平衡分析,测算道路设施饱和度、服务水平等指标。8.2.2.5 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选择研判a) 当通过局部改善与调整优化,即能有效改善交通拥堵问题,选择局部改善与调整优化主导策略。b) 当只有道路设施新建与改造,方能改善交通拥堵问题,选择设施新建与改造主导策略。c) 当通过道路设施新建与改造仍不能有效改善交通拥堵问题,选择综合交通结构调整主导策略。8.3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策略研判8.3.1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策略类型8.3.1.1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策略分为以下三类。8.3.1.2 交通秩序整治主导策略:通过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完善违章抓拍系统、加强交通管理
38、执法等整治交通秩序,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8.3.1.3 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主导策略:通过交通组织优化、交通渠化优化、交通控制优化等提高通行能力,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8.3.1.4 道路设施局部改善主导策略:通过车行设施改善、非机动车设施改善、人行设施改善与公交设施改善等提高通行能力,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8.3.2 交通拥堵点(段)治理策略选择研判8.3.2.1 交通秩序整治通行能力增加评估提出交通秩序整治总体方案,并对相应的通行能力提升幅度进行评估。8.3.2.2 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通行能力增加评估提出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总体方案,并对相应的通行能力提升幅度进行评估。8.3.2.3 道路设施局部
39、改善通行能力增加评估提出道路设施局部改善总体方案,并对相应的通行能力提升幅度进行评估。8.3.2.4 交通供需平衡分析依据预测交通需求,分别对交通秩序整治、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道路设施局部改善三套方案进行测试与平衡分析,测算道路设施饱和度、服务水平等指标。8.3.2.5 交通发展(改善)总体策略选择研判a) 当通过交通秩序整治能有效改善交通拥堵问题,选择交通秩序整治主导策略。b) 当通过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能改善交通拥堵问题,选择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策略。c) 当只有通过道路设施局部改善,方能改善交通拥堵问题,选择道路设施局部改善主导策略。9 治理措施9.1 治理措施类型9.1.1 根据交通拥堵点
40、段)治理可选策略,将治理措施分为三类,交通秩序整治、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道路设施局部改善,详见图1。9.1.2 交通秩序整治类措施包括: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完善违章抓拍系统、加强交通管理执法。9.1.3 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类措施包括:交通组织优化、交通渠化优化、交通控制优化。9.1.4 道路设施局部改善类措施包括:车行设施改善、非机动车设施改善、人行设施改善、公交设施改善。图1 治理措施分类9.2 交通秩序整治类措施9.2.1 完善交通管理设施9.2.1.1 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或功能不完善,宜及时除去遮挡,或改变标志、标线位置,重新施划标志、标线,施划的标志、标线宜符合GB 5768.2、 G
41、B 5768.3相关规定。9.2.1.2 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80米,如果存在不满足规范要求情况下,宜进行右进右出交通组织设计。9.2.2 完善违章抓拍系统9.2.2.1 闯禁令、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抓拍,包括车辆右/左转、逆向行驶、压线、跨线、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9.2.2.2 对于设置人行过街信号控制系统的人行横道线,宜设置齐全的行人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位于主干道上的,主干路方向还宜设置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系统。9.2.3 加强交通管理执法9.2.3.1 针对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争道抢行等,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执法,并建立
42、联动执法、异常情况快速处置、违法抄告等工作机制。9.2.3.2 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文明礼让的出行方式。9.3 交通组织与控制优化类措施9.3.1 交通组织优化9.3.1.1 单向交通实施的条件宜满足平行方向道路的间距支路不宜超过300米,干路单行路口间距不宜超过500米,并且道路的起点、终点大体相同,道路条件相当。同时宜符合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 486-2015)中原则。图2 单向交通组织示意图9.3.1.2 同在路网密度很大而道路宽度不足的城区道路,满足以下条件时,宜考虑单向交通组织:a) 道路宽度小于10m 而流向比大于1.2时;b) 道路宽度
43、小于12m 而流向比大于2时,且有平行道路可以配对时;c) 道路宽度不足以同时设置人行道、车行道时;d) 对于只能布置奇数车道的道路,在采用双向通行不利于发挥其道路资源作用时;e) 平行于大流量主干道的一组支路、次干道;f) 宽度狭窄不适合固定交通工具如有轨道车双向通行的道路,可布置为单向通行的行车路线。9.3.1.3 变向交通是指变向交通是指在不同的时间内变换某些车道上的行车方向或行车种类的交通组织方式,一般常见的潮汐车道、可变导向车道、HOV车道行驶等。9.3.1.4 路段限速是为保证通行的安全性,宜明确每条道路的限速值。限速标志的设置及限速值的确定宜符合GB 5768.5的规定。9.3.1.5 一般情况下,实施固定限速管理。在经常发生恶劣天气、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路段,宜实施可变限速管理。9.3.1.6 在学校、医院、养老院门口路段以及街区内道路宜采取强制降低车速的设计。9.3.1.7 交叉口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取禁止机动车左转措施:a) 左转交通量较小,但左转交通量对直行车的通行产生较大影响;b) 交叉口流量接近饱和,左转交通在交通流构成中相对处于次要地位;c) 左转车道长度不足,高峰期左转车辆排队严重影响直行车辆通行。9.3.1.8 实施禁止左转后,交叉口的左转需求宜能通过绕行方式实现。绕行方式包括直行后掉头、右转后掉头、上游交叉口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