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项目采购需求1 .项目概况1.1. 基本信息1.1.1. 项目名称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升级改造和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软件开发部分)1.1.2. 采购人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1.1.3. 用户单位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1.1.4.项目总体目标1 .完成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与广东省非法集资案件管理系统整合,初步整合系统平台功能和数据,构建风险预测、案件处置一体化的金融监测防控平台;2 .推进系统平台适配改造工作,构建自主可控、安全生产的政务信息系统,硬件方面替换包括服务器、存储等设备为信息创新云资源,软件方面替换包括数据库、中间件等为信息创新云资源,平台系统功能均需
2、适配创新环境,软硬件均需在2024年完成适配改造。1.1.5. 服务地点广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1.2.项目背景2017年1月,原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开发建成功能齐备、模式创新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涵盖了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私募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地方金融风险处置管理系统等系统,并开展相关业务运营工作。平台于2017年6月23日正式上线投入使用。2023年项目,已立项对平台的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系统和舆情分析系统进行迁云服务,同时增加了大型企业涉金融风险监测模块功能,实现与“粤治慧”平台数据接口开发,为“粤治慧”基础平台可视化服务提
3、供数据;还对系统进行了密码改造开发服务,满足最新的密码应用要求。目前各系统在数据层面已做到互联互通,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通过对其余各子系统收集数据展开统计分析,形成对全省范围内金融风险整体情况的分析结果。2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112.99万元。3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4 .服务内容41 .系统整合系统整合功能包括前期调研、整合设计、功能整合、数据迁移整合、系统切换等工作内容。41.1.前期调研前期调研是系统整合中很重要的一个步骤,需对原系统进行深度的了解,主要考虑对原系统网络结构、业务范围、功能模块、开发商、开发工具、开发平台以及采用的数据库、数
4、据分布状况、业务流程、数据流程、数据结构等进行充分了解。4.1.2,整合设计整合设计包括功能设计、数据转换设计,功能设计主要将广东省非法集资案件管理系统原有重复功能进行合并设计,数据转换设计主要完成新旧数据字典的对照,同时明确各个表中具体数据字段的转换方式。新旧系统代码对照列出了全部需要进行转换的新旧系统数据表中存在的二级代码间的对照关系,主要以二级代码对照表的形式来反映Q4.1.3.功能整合本项目系统整合主要将广东省非法集资案件管理系统原有的用户管理、菜单管理、角色管理、机构管理、日志管理这部分功能,与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重复的功能进行合并整合,最终梳理形成统一的后台管理模块,形成新的
5、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模块。同时,在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开发出广东省非法集资案件管理系统原有的应用功能,包括流程管理、任务下发、任务管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案件关联管理等功能。该部分功能也需进行适配工作,确保整合后该部分功能满足创新要求。4.1.4. 数据迁移整合改造后的系统使用政务云新数据库,而现有平台的数据库基于MYSQ1.,广东省非法集资案件管理系统的数据主要为内部的数据。对于该部分数据的集成采用数据移植的方法,根据改造后系统政务云新数据库的要求,把现有数据库的数据迁移到政务云新数据库中,并根据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相关数据标准要求,对该部分数据进行转换,使满足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
6、防控平台对数据管理的要求。4.1.5. 系统切换数据转换工作执行完毕后,需要关闭原有系统全部的业务功能,只开放查询功能,以便业务人员在需要时可以继续查询旧系统中的数据对新系统的数据进行一次物理备份,同时启动新系统数据库的重做日志功能。在所有新系统平稳运行后,还需要进行定期的运行监控以及对部分数据进行调整。4.2.升级改造为了适配政务云新环境,需要对平台系统进行适配改造,对系统功能逐个进行适配开发、测试。系统适配改造范围包括非法金融活动检测预警系统、私募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地方金融风险处置管理系统、舆情分析系统,实现完全自主可控。适配内容包括操作终端适配、操作系统适配、数据库适配、网络与存储产品适
7、配、中间件适配等。5.服务要求5.1. 管理要求5.1.1. 服务人员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需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
8、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5.1.2. 进度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12个月。5.1.3. 实施要求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5.1.4. 文档管理要求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
9、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1套,电子文档1套。5.1.5. 质量保证要求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5.2. 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1)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
10、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使用说明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成果物文档及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5.3. 其他要求531.标准规范要求符合以下标准规范:1.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2 .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ISO/IEClI801-95);3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1.2 .2.培训要求人员的技术培训是保证系统顺利运营服务必不可少的环节,投标人需为用户提供各类与本项目运营服务相关的技术培训。5.33 服务响应要求1 .服务方式包括:电话服务、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等。2
11、 .根据进度要求投标人及时提供有关监测、分析、预警、专项服务等报告Q5.3.4,资产权属1.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2 .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所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
12、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3 .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4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5 .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5.3.5. 保密要求1.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
13、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2 .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3 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
14、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4 .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5.3.6. 监理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6.付款方式本项目计划分3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60%。
15、2 .进度款:完成项目开发进入试运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0%3 .尾款: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10%o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成交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