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少体校运动员招生选材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所招运动员的成材率,探索运动员的成长规律,杜绝招生的盲目性和各种不正之风,特制定本制度,从即日起实行。一、各项目所招的试(集)训运动员必须符合学校的招生制度。二、各教练员必须在新生接受学校招生集训期间的健康检查合格后再向教研组提出招生名单。三、新生的骨龄必须与实际年龄基本相符(正负2.0岁以内)。四、校测试室在集训期间对新生进行形态机能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作出评价后供学校招生会议参考。五、学校招生会议对是否招生有最终决定权。六、发现学生在健康体检、骨龄拍摄、形态测试中有虚假行为,一律作退学处理。 嘉兴市少体校 200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