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88399 上传时间:2018-11-0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饮食商家租赁合同1 特征码 AkYNvKBAEELRjcWQegPh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东莞市 XX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 东莞市 XX 镇 XX 法人代表 :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东莞 XX 饮食有限公司 地址 : 东莞市樟木头镇莞惠大道 XX 花园 21 号皇朝阁首层及 二层 法人代表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 就下列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XX 太沙路 64 号 H 幢二 层 201 铺(以下简称“场地” ) ,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 租。 场地总实用面积为 610 平方

2、米(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 具体位置以附件一之场地所在地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红线 圈定部份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 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 第 2 页 理。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场地租赁期限自 2003 年 11 月 19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8 日止,共计十年。 甲方须于 2003 年 11 月 19 日前将场地交付予乙方装修及使用。 如甲方于上述场地交付日期起计之一个月内仍未能交付场地与 乙方,乙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及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七条将保证金 于 14 天内归还乙方,或乙方与甲方协商另订交付场地之日期。

3、甲方不得追讨乙方任何有关之法律责任。 甲方须于 2004 年 1 月 3 日前完成加设两条通往场地的上落扶 手电梯(“扶手电梯” )给予乙方使用,乙方每月给甲方人民币 2,000 元作为扶手电梯的使费。扶手电梯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 七时至晚上十一时。 乙方在每月 15 日前将上月扶手电梯使费以现金、支票或银行 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出具国税发票。如开业 日数不足一个月,则扶手电梯使费的 30 天平均值再乘以实际营 业日数计算当月应付费用。如甲方于上述指定日期前仍未能完 成加设手扶电梯给予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及甲方须 按本合同第七条将保证金于 14 天内归还乙方并还应对乙方的装

4、 修及固定设备投入在减除折旧后进行赔偿。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交付场地之日起计六十天,即 2003 年 11 月 19 日至 2004 年 1 月 18 日为乙方免租期。免租期 内,甲方全数豁免乙方租金。 第 3 页 第五条:每月租金(包括场地租赁费和周边广告招牌使用费用) 。 广告招牌共 3 个,位置以附件二(a)及附件二(b)之位置示意 图为准,招牌实际面积及大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每月租金 按月保底租金人民币 25,000 元或按下述每月税前营业额之百分 比(两者以较高者为准)计算: 1、 营业额人民币 X00,000 元以下,每月租金按营业额 7%计算; 2、 营业额人民币 X

5、00,001 元至 X00,000 元,每月租金按营业 额 8%计算; 3、 营业额人民币 X00,001 元至 X,000,000 元,每月租金按营 业额 9%计算; 4、 营业额人民币 X,000,000 元至以上,每月租金按营业额 10%计 算; 如开业日数不足一个月,则按保底租金的 30 天平均值再乘以实 际营业日数计算当月应付租金。而乙方在每月 10 日将上月营业 报表提交甲方,并在每月 15 日前将上月租金以现金、支票或银 行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出具租赁发票。 第六条:甲方提供地方予乙方装置空调系统之 第 4 页 之冷凝散热器。场地内之空调系统由乙方自行装设,并负责其

6、 结构加固改建。 于租赁期内,由乙方出资购买之空调系统归乙方所有,于租赁 期届满或因应本合同内其它条款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将视乎当 时情况决定拆除或保留该空调系统于原有场地。 第七条:为巩固双方履行本合同诚意,乙方应在本合同之生效 日期,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50,000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本合同期 满或租赁期提前终止日后 14 天内,甲方应将保证金如数无息归 还乙方。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按时将场地及设施(详见附件三)交付乙方使用。 2、 甲方应当保证对出租场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及转租权,并应当保证在签订本合同前或合同生效期内,并 未将场地对其他第三

7、人设立抵押或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 场地与其它第三人进行合作。 3、 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场地具备建筑的质量安全标准,并 不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当承担场地主体建筑物的维修责任。 4、 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扶手电梯符合政府部门规定的质量 安全标准及强制性要求,并不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当承担该 扶手电梯的维修责任。如因扶手电梯不具备上述条件而导致政 府有关部门对场地作出行政处罚或因此而导致第三者之损失及 赔偿等责任,一概由甲方承担。如有关违规事项影响乙方经营, 第 5 页 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 偿责任。违约及赔偿金额须在解除本合同日起计十天内付清。 5、甲方应当

8、保证所提供的场地已具备了消防、环保、城市规划 等一切政府部门规定及符合经营餐饮业务用途的强制性要求, 如因场地不具备上述条件而导致政府有关部门对该场地作出行 政处罚或因此而导致第三者之损失及赔偿等责任,一概由甲方 承担,如有关违规事项影响乙方经营,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 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违约及赔偿金 额须在解除本合同日起计十天内付清。 6、负责对该场地定期安全检查,承担甲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扶手电梯)相关的维修费用。因属甲方责任范围内而甲方不承担 维修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先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或从租 金中扣除。 7、负责支付一切有关扶手电梯相关的费用,包括电费、定期

9、安 全检查费用、保养费、维修费等费用,并承担甲方责任相关的 其它费用。因属甲方责任范围而甲方不承担义务的,乙方有权 自行先支付费用,该笔费用由甲方负担,或从租金中扣除。 8、租赁期内,若甲方将场地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须提 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使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 解并承担本合同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在此情况下,甲方必须确 保受让方按本全同条款与乙方另订租赁合同,继续将场地租与 乙方使用。在此情况下,乙方同意向第三方继续履行合同下的 第 6 页 权利和义务,并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因甲方转让或抵押场地所 有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9、乙方有权按其餐饮业务的需要对有关场地进

10、行装饰及有关工 程,包括装置广告招牌及空调等。甲方将协助乙方以乙方名义 向有关政府部门获取准施工认可证、经营场地所需的消防、环 保、卫生及防疫等批准,以及营业执照和其它批文,为乙方合 法经营提供方便条件。对乙方所提出之合理要求,甲方应尽量 予以配合。 倘若由甲方的原因或任何乙方合法或其不能控制的情况出现, 以使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署日起 60 日取得上述批准、许可或登 记及领取营业执照,乙方有权在该 60 日以后和取得任何行动批 准、许可或登记之前终止租赁合同。 10.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单应向乙方双 倍支付保证金,还应对乙方的装修及固定设备的投入在减除折 旧后进行赔偿。 1

11、1. 租赁期届满,若乙方需继续承租场地,应在租赁期满之日 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将该场地继续出租,乙方可在 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甲方因故不再续期,也应在租赁 期届满之日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12. 在甲乙双方商定条款内,甲方须于乙方开业前 7 天,为场 地按本合同附件三提供乙方所需之基建及配套设施。如甲方未 能于指定期限前完成有关工程,乙方有权因欠缺任何一项配套 第 7 页 设施而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将保证金于终止日 起计 14 天内退还乙方。乙方已投入装修及设备的投资另行协商 解决。 13. 乙方在承租的场地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煤气 表容量的任何水、电、煤

12、气设施,甲方将协助乙方负责到有关 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14. 在租赁期内,如遇上停止水、电供应或扶手电梯未能正常 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应尽量提供协助,以使场地或扶手电梯尽 快回复正常运作。如因甲方原因停止水、电供应或扶手电梯未 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引致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甲方应在合理 的修复时间内修复,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包 括经济损失) 。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乙方 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按时交纳租金,逾期缴纳的租金将按每日 0.05(即 万分之五)作为计算滞纳金。逾期 6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 没收保证金,以补偿因租赁关系提前解除而给甲方带来之损失。 第

13、8 页 2. 负责一切经营有关的费用以及所得利润应缴纳的税金。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XX”以外的品牌经营;不得将该 场地 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场地使用。 4. 不得储存有超过政府部分规定的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 租赁期内,遵守政府各部门之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国家法 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如因此而导致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 租赁期满,如乙方需要续租,应在合约期届满前三个月书 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另签订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届满或因应本合约内其它条款解除本合同之终 止日时,乙方应在期满日或终止日起计 30 天

14、内交还承租场地, 并以场地当时的状况交回甲方(但不包括乙方之设备及财物, 特别是乙方附有商标的设备及设计) ,并不须进行任何还原工程。 待乙方将场地交还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将保证金于 14 天 内无息归还乙方。 第十一条: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连续 超过 30 天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若因此而导致本合同 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应按本合同 第七条将保证金于终止日起计 14 天内退还予乙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下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或未能 第 9 页 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条款或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 规定,或

15、者,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均视为违约, 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如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 同,甲方须归还乙方保证金及赔偿乙方已投入在减除折旧后装 修、固定设备的投资额;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之 保证金及解除租赁合同,双方不可向另一方追讨任何经济赔偿 及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 商议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 调解,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埸地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租赁税、租赁管理费 (如有) 、房产税等费用,按有关法例规定由甲方自行承担

16、。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内所有资料必须保密,不 得将有关数据泄露予任何第三者。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 同或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合同附 件,登记和备案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第十七条:本租约赋予乙方在该物业内经营饮食业之专利权。 甲方仍有权将该物业内其它商业单位元以任何方式租予乙方事 先同意的指定食肆,包括麦当奴、肯德基、必胜客及中式酒楼。 第 10 页 除上述所列之指定食肆外,甲方必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才可将 物业内其它商业单位租予其它食肆/饮食经营者,否则视为甲方 之违约行为论。 第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送一 份予房地产主管机关备案。 甲方:东莞市 XX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 XX 饮食有限公 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20xx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