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排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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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关于开展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排意见 特征码 onCBgVFhUuYuSxwsVliM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 从业人员规定精神,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 则,严格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劳动 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进城农民工的素质和竞争力,规范各 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现就我县进一步开展职业培训及职业技 能鉴定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的意义 做好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提出的“科技兴国”和省委提出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业 产业转移,实施城镇化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切实贯彻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

2、人员规定 、全面推行就业准入、职业资格 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度的关键,是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劳 动者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劳务输出、增强农民收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企业 第 2 页 竞争力、促进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定了从事技术职业(工种) 劳动者实行持证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0 年第 6 号令规定了 90 个工种的从业人员实行持职业资格证书 上岗制度。今后,各用人单位需招用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 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本文来自*之音,更多精品免费

3、 请登陆 查看书的人员中录用或上岗前经过职业技能 培训、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 证书 。凡未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者, 招工部门不办理录用、劳动合同鉴证等手续,工商部门不办理 营业执照,对现已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在岗职工,各用人单位 要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有组织地参加职 业技能培训,进行考核、鉴定,对合格者颁发职业培训合格 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要调 整工作岗位。 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范围、对象 凡我县境内的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 第 3 页 组织已从事被国家列入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 90 个工种 中未

4、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欲从事以上 90 个工种 工作的人员;企业下岗、转岗需再就业人员等。上述人员均需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经鉴定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 职业资格证书 。 四、申报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初级工: 1、学徒期满的学徒工或需提前转正定级的学徒工; 2、受过一年以上(含一年)职业培训的普通中学毕业生; 3、初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三年以上 (含三年)或连续工龄五年以上; 4、转岗职工经过六个月以上专门训练的; 5、在职职工需取得第二职业技能资格的; 6、取得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需认定技术等级的; 第 4 页 7、经过本职业初级资格

5、正规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中级工: 1、具有本职业技工学校或职业高中毕业证书的;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及以上,连续从事本 职业工作,并经本职业中级工培训合格的;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五年及以上,并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的; 4、需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或具有本职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5、在市、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比赛和省级技术 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原为初级工者; 6、获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技术和科研成果证书 的,原为初级工者; 第 5 页 7、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连续工龄十五年以上, 经本职业中级工培训合格

6、者; 8、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 ,经本职业中级工培 训合格的; 9、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 ,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及以上的。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高级工: 1、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 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两年及以上,连续从事 本职业工作,并经本职业高级工培训合格的;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七年及以上,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的; 4、已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市级技术比赛 获前三名或在省级技术比赛、国家级技术比赛获前十名的; 第 6 页 5、已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有省级及以上行 业主管部门认定技术和科研成果

7、证书的; 6、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及以上的; 7、在本职业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或连续工龄二十年及 以上,并经过本职业高级工培训合格的; 8、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含同等学历) ,并经本职业 高级工培训合格的; 9、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及以上的。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 得毕(结)业证书的; 第 7 页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 (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 2 年。 4、车工、钳工、焊工、维修电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 冷作钣金工、铸造工、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家用电子产 品维修工、摄影工、铣工、磨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镗工、 营业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 19 个职业,20XX 年可执 行申报人年满 36 周岁,并且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20 年以上,经 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省厅颁发的职业资 格培训结业证的条件。 申报汽车驾驶员技师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持有 1983 年 9 月以前领取的机动车驾驶证,提供其正本并复印。 (五

9、)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鉴定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 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 第 8 页 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六)对于越级申报鉴定的,只适用于本次鉴定,以后, 除退出现役人员外,原则上从初级工开始逐级申报鉴定,不得 越级申报。 (七)未经县人事劳动部门同意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 , 必须由县人事劳动部门按本文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否则 不兑现相应待遇。 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形式、场地、时间 各用人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 动员,组织

10、员工报名,认真填报技术工人情况统计表附后, 做好摸底测算。我局将以职校、电大、党校等师资雄厚、 办学经验丰富的单位为依托,结合企业职校,根据行业特点和 生产实际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 20XX 年底前拟对高低压电气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变 第 9 页 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保健按摩师、美容师、美发师、电 焊工、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营业员、推销 员等 13 个工种进行培训鉴定。届时将按报名情况,对培训时间、 地点、工种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费、鉴定费按职业(工种)根据省物价局、 财政厅冀价行字(1998)65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1、。 七、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是法律赋予劳动保障部门 的责任。为保证这项工作的开展,我局将以日常监察、年终审 查的形式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在 20XX 年适当时机对用 人单位贯彻落实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情况进行专项 监察。对介绍或招用未取得本文来自*之音,更多精品免费请 登陆 查看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应持职业资 格证书上岗工作的单位,按照每涉及一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 千元以下罚款。今后,这项工作将纳入劳动监察工作的日常监 督检查范围,不定期地对用人单位进行监察,发现问题,责令 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按上述标准予以处罚。 第 10 页 八、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 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 本局相关人员组成(名单见附 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地点设在我局劳动科,具体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的组织、 实施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领导,认 真抓好落实,严格把关,不错报、漏报;要在广大职工群众中 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劳动者明白政策,达到人人皆知, 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1、县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县技术工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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